第154节
作者:凤狱如歌      更新:2022-08-29 07:37      字数:6344
  黑豹吃光了盘子里的鸡肉以后又嗅了嗅其他菜,最后只把那只炸虾吃了,其余的一口都没碰。
  唐云瑾也没说什么,她也料到像红烧鱼,糖醋排骨这类口味比较重一些,又带着甜酸味道的菜会不合它的口味。
  等黑豹把碟子往边上推一推一副不打算碰的姿态后,唐云瑾笑了笑收起碟子,忽然注意到黑豹正盯着秦枭看,准确说是盯着秦枭端着的酒杯看,心里不由一动,顺手拿过一筒酒过来,往碗里倒了一些酒。
  当她把酒放到黑豹跟前时,她很清楚地看见黑豹的尾巴在身后扫了扫,似心情很好的样子。
  果然,黑豹嗅了两下以后便直接埋头舔了起来,不消片刻就喝光了一整碗,然后还意犹未尽地舔了舔嘴角抬头看她。
  唐云瑾见它喜欢,也不吝啬,又给它倒了一碗,同时也在心里捉摸着,莫不是又捡回来一直酒鬼?
  唐唐看黑豹喝得痛快,也一直用存在感很强的幽怨的眼神森森地望着她……手里的酒筒,唐云瑾面部神经崩了崩,无语地把酒筒递了过去,唐唐欢天喜地接了,末了还很高兴地对她叫了两声。
  “……”
  这年头,宠物可真不好养,一个个胃口都吊得很,还都是酒鬼。
  景天白眼见着一筒一品红就这么被一大一小的动物给喝了个精光,一脸肉痛道:“云瑾,你这养宠物的手笔也太大了,那可是天香楼都没有多少存货的一品红啊,你居然也舍得给它们喝。”
  一个唐唐也就算了,居然连这新来的黑豹也喜欢喝酒!?还有没有天理?这些动物真的品尝得出酒的好坏吗?若尝不出来,那可真是牛嚼牡丹,暴殄天物啊!
  唐云瑾面不改色道:“它们喜欢我就给,有什么舍不得的。”酒,她多得很,就算再来几只她也照样养得起。
  苏尘笑道:“这豹子体型可不小,吃的肯定也很多,还都是肉食,先不说它的危险性,光是它吃的东西,一般人还真养不起。”一般人家光是负担这只黑豹的吃食都能被吃穷了!
  可不是一天一顿肉或是几天一顿,而是顿顿肉,顿顿很多肉!
  景天白大概也算清楚这笔帐了,脸色更加纠结。
  唐云瑾道:“我养得起就行了。”
  苏尘笑着点头,“我当然知道小瑾养得起,若是连你都养不起的话,怕是也没多少人有这能耐了。”有钱买肉是一回事,这些好酒可不是谁都能舍得买来给宠物喝的,怎么说凌城还有很多人都买不到云记的果酒喝呢。
  那些人要是知道小瑾用云记的酒喂宠物,表情一定会相当精彩。
  安凝不发一语地坐在一边,但细眉却明显地皱了起来,只觉唐云瑾的作为实在让人无法理解,更无法接受。她这和把钱往水里扔有什么分别?哪有商人会做这种吃力不讨好的事情的?难道她真以为自己能完全驯服一只野性十足的凶悍野兽为她所用,像那只小猪崽一样保护她?也未免太异想天开了些。
  苏尘忽然叹道:“说起来,我记得以前听说过塞外的一个外族部落里的首领养着一只非常骁勇善战的狼,小瑾如今也养了一只黑豹,倒是和那族长不遑多让。”
  养狼?唐云瑾有些意外,但一听是部落,第一时间就想到了契丹,鲜卑一类游牧民族部落,这类部落的首领的话,养一只狼似乎也不算很意外,反而觉得很理所当然。
  原本古时的游牧民族在历史上便一直都是骁勇善战的典范,养得宠物自然也不会是小猫小狗。
  不过,要说养狼,她空间里也养着一群呢!就不知道那什么首领养的狼和她收进空间里的头狼比又当如何?但很快又想到苏尘也说是塞外的外族部落,离他们相隔甚远,估计也不太可能有交集,所以这个念头也只是在脑子里过了一遍就被她放到了一边。
  此时的唐云瑾却不知道,未来,虽说头狼没机会和那首领的狼比较,头狼的孩子,也是新一任空间狼群的狼王却得到了这个机会,当然,这还是后话。
  饭菜都被饿了小半天的几个人吃了个干净,只剩下一个个空碗空碟,歇了一会儿,唐云瑾又拿出准备好的饭后甜品,也就是她特意准备的水果罐头,还有手工榨出来的混合了三种水果的什锦果汁,以及唐唐没吃就喜欢吃的裹了一层麦芽糖的苹果糖。
  香甜的味道一飘出来,本来吃的饱饱的几个人眼睛都亮了起来,其中尤其以喜欢吃甜食的苏尘为重,那双漂亮的眼睛几乎是黏在了她端着的碗里。
  “小瑾,你又是什么?闻起来好香,还有好几种水果,是汤?还是?”
  “这边这个味道有点像是果酒?不对,没有酒味,但是闻着又有点熟悉,肯定也放了一些水果对不对?”景天白问的是什锦果汁。
  秦枭没开口,但眸中同样带着好奇与期待,不论是什么,他只知道,只要是她拿出来的,必然都是外面吃不到的好东西。
  “这是水果罐头,这是果汁,你们可以尝尝看。”唐云瑾给他们一一舀了一碗罐头,又在他们的空杯里倒了些果汁。
  “这些可都是云记还没有推出过的好东西,有钱都买不到,要不是今天难得出来玩,我可不会这么大手笔地把这些好东西拿出来的。”还有一部分她没说出来的原因之一,就是她早就料到今天肯定要因为她去收动物玩消失让他们为自己担心,也算是另一种补偿。
  唐云瑾特意给不但为了找她担惊受怕,还被黑豹近距离吓了一次的秦枭盛了满满一碗的水果罐头。
  “尝尝,味道应该不错。”她知道秦枭不太喜欢吃太甜的东西,但她做的倒是每次都照单全收,她看在眼里,给秦枭做的食物哪怕是甜食,也会适当地少放一些糖。
  秦枭眼神温和,唇角微微上扬,拿勺子舀起一些尝了一口,道:“很好吃。”
  唐云瑾笑了笑,接受了这个不够热情却足够真诚的称赞。
  苏尘大赞道:“太好吃了!我从来没吃过这么好吃的水果,还有这个什么果汁也很好喝!小瑾,你怎么会做这么多好吃的,不行了,好像把你拐回家藏起来。”这么多好吃的东西,他真是恨不得每天都能吃到啊!
  吃了她做过的食物,以后他还能忍受其他食物吗?
  秦枭不着痕迹地扫了眼吃的狼吞虎咽仍然显得很有气质的苏尘,在心里轻哼,想把她拐回家藏起来,问过他的意见没有?他们可是定情信物都交换过了!拐回家哪里轮得到苏尘。
  景天白发现了秦枭的眼神,只当做没看见,反正只要不是看着他就好,至于苏尘对云瑾的心思和秦枭完全不一样什么的,秦枭自己应该也很清楚,还不是照样该吃味还是吃?所以,无视就好。
  安凝一边默默吃着让她停不住嘴的甜品,一边又因看见秦枭那占有欲十足的眼神而心里发苦,只觉得原本美味的甜品也似带了一丝涩味。
  唐云瑾可不知道他们这些弯弯绕绕的心思,也懒得理会,只是看着很给面子地把一整晚水果罐头吃干净的黑豹满意地笑了笑。
  倒是唐唐把在场所有人的表情看在眼里,默默叹气,然后在发现自家主人把注意力分了太多在黑豹身上时,心里有些不爽地蹭过去,无声地冲黑豹呲了呲牙。
  ☆、162 盼归的二人
  “柳哥,班主,我这边的事情都忙完了,可以走了吧?”
  杨柳笑道:“阿云不是还没从凌城回来呢吗,你小子怎么还这么按时按点的回去?”
  唐云卓摸摸肚子道:“肚子饿了,当然得回家吃饭了~”
  “哈哈。”杨松朗声笑道:“还说回家吃饭呢,我怎么瞧着阿云走的这些天你看着瘦了不少?不会是想阿云想的吃不下饭吧?”
  “哪儿能啊,我每天都能吃下两大碗饭!天天练武可是很消耗体力的。”唐云卓拍拍自己的胸膛,扬着下巴得意道:“我可没瘦,只不过以前那软趴趴的肉都变成肌肉了!”
  “噗。”杨松杨柳被唐云卓的小模样逗笑了,连连冲他摆手,“得了得了,忙完了就赶紧回去吧,明早记得早点过来排新戏。”
  “好嘞!保证第一个到!那我走了,明儿见!”
  等唐云卓走后,杨松才叹道:“说起来云卓的进步在咱们戏班子算是最大的了,看他现在这副样子,真看不出来刚来的时候只能给我们打打杂。”
  杨柳道:“可不是,以前的小打杂如今也是咱们戏班子的小台柱子了。”这话说得并不夸张,杨家班会演戏的角儿不少,但是身手好,能把打戏排好的却不多,教唐云卓学武的张大哥就是戏班子里最能的了,可现在,唐云卓和张大哥打,十有八九都是张大哥落下风,这还是唐云卓年纪摆在那里,实战经验不足的关系,若是等再过上一两年,张大哥也得靠边站了。
  而现在杨家班开场的唐云瑾写的新戏,但凡是有需要比较能打的角色,都是唐云卓来演,这小子不但身手练得好,演技也相当不错,假以时日真正成为杨家班的台柱子也不成问题。
  杨松道:“云卓这小子有定性,够努力,性子也很沉稳,天赋更是不错,以后肯定大有作为!而且,我估摸着他是不可能一辈子一直待在戏班子里混着,肯定要往外走。”要是说一开始唐云卓跟着张大哥学武只是为了让自己有一技傍身,有自己养活自己的能力,那么如今身手练好了,又在杨家班长了见识,开拓了眼界,想法也逐渐有了改变。
  真应了那句,好男儿志在四方,唐云卓早晚是要离开戏班子去闯他自己的天下,不管那天下是大是小。杨柳自然也感觉出这一点,单是看唐云瑾的云记很快就要往凌城发展,未来可能还会拓展得更远就知道,唐云卓也会跟着走的更远,谁让云卓这小子表面看着很沉稳,面对一些对他表示好感的女子都臭着一张脸,可骨子里却是个极为重视姐姐的好弟弟呢?要是杨柳生于现代,就会找到一个极为贴切的形容词——姐控。只不过唐云卓的姐控非常隐形,很少表现出来。
  看着自家戏班子大院里忙里忙外的人,杨柳轻笑:“云卓以后会大有作为,我们也不能落在他后面。杨家班也不会永远局限在洛水镇,不是吗。”
  如今杨家班已经是洛水镇名符其实的第一大班子,不只是名气,人员也增加到了最初来到这里时的两倍,也可以说,洛水镇已经无法满足他们的需求了。喜欢杨家班戏的人越来越多,可就算他们的戏再好,洛水镇的人数有限,总会有那么一个明确的界线让他们没办法更上一层楼,所以,他们也必须往前走。
  杨松何尝不明白这个道理,唐云瑾走之前与他们深谈的那一次他就已经深刻地明白了这个道理。
  “阿云不是说云记最快去凌城开分号也要年后吗,到时候若是时机合适,我们也准备换地方。”杨松眼神中透出几分深沉,“回凌城!”
  想到当初被安家班打压,被迫离开,杨柳眸色一暗,但很快又重新恢复过来,双目充满神采道:“嗯,回凌城。当初我们走的灰头土脸,这一次,我们要挺起胸膛,带着不比安家班差上分毫的杨家班光明正大地回去。”
  杨松咬牙道:“安家班欠了我们的,欠了小喜的,早晚有一天我们要向他们讨回来!”
  ……
  另一头,唐云卓是完全不知道杨家兄弟俩的想法,急匆匆地赶回家里不由分说地就往里院走。
  刚拐进去就闻到了一股菜香,肚子适时地咕噜噜叫起来,唐云卓摸摸干瘪的肚子,用鼻子闻了闻,无声叹了口气走进厅里。
  云霄刚摆好碗筷,听见脚步声,抬起头:“回来了,正好可以吃饭了。”
  唐云卓看着饭桌上色香味俱全的荤素搭配的四菜一汤,坐到了自己的位置,云霄和他隔开一个位置,空着的位置是唐云瑾平时坐的地方。
  二人都不是多话的人,所以饭间也比较沉默,只有筷子碰到饭碗和咀嚼饭菜的声响。
  唐云卓边吃边在心里暗自感叹。
  自从唐云瑾离开以后,他们的伙食就变差了。也不是说他们不会做所以要饿肚子,嗯……不会做是真的,但也可以直接买来吃,就像现在,四菜一汤都是云霄回来时顺路从酒楼打包回来的人家酒楼的招牌菜,味道相当不错。
  可这个所谓的不错,也只是对其他人而言,换做唐云卓和云霄这两个吃惯了唐云瑾亲手做的饭菜的人,就怎么吃怎么不是味儿了。
  他们不知道唐云瑾做的饭菜用的材料都是从空间里拿出来的,手艺再好的大厨也做不出一样的味道来,只是觉得自己的味道彻底被唐云瑾养刁了,无法习惯外面做的饭菜。
  唐云卓对杨家兄弟说他每顿能吃两大碗饭也不是骗他们,毕竟他每天消耗的体力需要补充,两大碗是肯定必须的,只不过,如果是唐云瑾做的,他能足足吃下三碗饭啊!这少了一碗,差距仍是很明显。
  吃完饭,唐云卓擦擦嘴,看向比他更早吃完,正喝着茶水消食的云霄,苦哈哈道:“云大哥,她什么时候能回来啊,这都十多天了。”
  云霄道:“今天收到了凌城送来的信。”
  唐云卓心里一喜,“都说了什么?有没有说什么时候回来?”
  云霄道:“要回来可能还要再等些日子,她要给景家作坊再酿一批酒,比上次的还要多出一倍,花的时间也会更久一些,加上还要看那边的铺面,没说具体何时会回来,但至少可以肯定这几天是回不来的。”
  唐云卓烈塌下肩膀,揪着一张脸道:“我快要受不了外面的饭菜了。”
  云霄没说话,不过不经意地看向只剩下一些底的菜色,也微微皱起了眉头。吃,他是吃得下,曾经饿肚子的人自然不会浪费食物,在这方面,唐云卓也不例外,只是……他们对外面的饭菜的口味无法习惯也是事实。
  云霄给唐云卓递了一杯茶,见他仍然垂头丧气很没精神的样子,想到信里提到的另一件事,道:“她还说上辉云山游玩时无意中得了一只宠物。”
  唐云卓的耳朵动了动,眼底浮上几分兴趣,“什么宠物?不会又是小猪崽吧?”
  云霄想起那只一天都不能少了酒的酒鬼猪,嘴角抽搐了两下,道:“不是,是一只成年的黑豹。”
  “豹子!?”唐云卓震惊地瞪圆了眼睛,“那,那不是很凶残的野兽吗?她怎么找到的?对了,你说辉云山?是凌城附近的山?山上有野兽倒也说得过去,可是那根本不能算是宠物吧!?她也不怕那野兽会伤了自己!?”
  云霄神色平静道:“看信里写的意思,那只豹子对她没有恶意,她打算让黑豹给她当保镖保护她。”本来他看见她得了一只黑豹时也很不理解,但转念想到秦枭应该也知道这回事,而他却没反对,以秦枭对她的在意,若那只豹子对她有威胁性,肯定不会由着她乱来的。
  另一方面,他也相信唐云瑾从来不是个乱来的人,肯定有她自己的打算。
  “比起唐唐来说,黑豹的确更让人放心,也能带给别人足够的威慑感。”找麻烦的人多了,总不能一一对付吧?换个角度讲,身边随时有一只凶残得随时可能把人咬死的野兽护着,起到的震慑作用一定非常明显,也能避开很多乱七八糟的人。
  唐云卓在脑子里假象了一下那种画面,似乎……的确很带感?比起带着一只小猪崽上街,前面有一只威猛凶悍的豹子左护卫,的确威风的多,也更让人有安全感。
  至于唐唐,保护唐云瑾的时候的确一点都不含糊,只是……不知道为什么,一想到那只小猪,最先浮现出来的画面总是它抱着酒坛子不放手,醉醺醺地耍酒疯的模样,啧,怎么想怎么觉得靠不住啊。
  “被你这么一说,我忽然也很想快点见见这只黑豹了。”唐云卓神情有些纠结,“不过,怎么她每次找的宠物都这么奇怪?一般女子不都是养一些小猫小狗的吗?”养猪已经很奇怪了,如今还养一只怕是任何人见了都要躲得远远的豹子……
  云霄道:“她不是一般女子。”一般女子能够年仅十三岁就自己开铺子,还开的有声有色,生意红红火火,日赚斗金吗?若不是唐云瑾,他这辈子都不相信女子也能有这样的能耐。
  正如唐云瑾写的一本戏本里的一句话,谁说女子不如男?也唯有唐云瑾用行动证明了这一点。
  洛水镇还仅仅只是一个起步点,当她从凌城回来以后,当云记在凌城站稳脚步之时,才是云记,才是她唐云瑾的名字真正名扬天下的开始。
  云霄摸了摸剧烈跳动起来的心脏,只要想到日后他会跟着唐云瑾见证更多辉煌,他就几乎克制不住地热血沸腾起来,这种感觉他已经许久不曾有过了。
  ☆、163 不要脸皮的唐家人
  唐云卓没注意到云霄看似平波无澜的眸子下隐藏着地对唐云瑾发自内心的钦佩与誓要追随的忠诚,只是认同地用力点头,“她的确比任何女子都要强太多了!”
  唐云瑾聪明能干,会酿酒,会赚钱,会做各种好吃的点心,做得一手好菜,怎么想都是打着灯笼都找不到的好媳妇人选,秦枭若真能抱得美人归,绝对是他赚到了!要知道,她的嫁妆可是整个云记,还有她的一身手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