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节
作者:海西海      更新:2022-08-29 12:21      字数:6180
  书名:穿书之宫女还乡日常
  作者:海西海
  文案:
  凌红纱莫名成了早前看过一本小说里同名同姓的悲剧小角色。
  日子在哪儿不是过啊,既然不知道怎么回去,那就好好过吧!
  内容标签:穿书 市井生活 小门小户
  主角:凌红纱 ┃ 配角:小新杨家康 ┃ 其它:
  第1章 出宫还乡
  日出东方,春日的清晨还带着寒气,一列女子跟在最前面的宫人身后从西南门鱼贯而出,在踏出宫门的那一步,每一个人的表情都是复杂的。
  在踏出宫门的那一步时,凌红纱提着的心终于落到了实处,缓缓的吐了一气。
  她背着包袱站在宫门口,回首最后看了一眼静静伫立的宫墙,心里一阵松快,像是压在心中多年的那块巨石终于移开了。转过身,脚步轻快的跟在队伍后面,越走越快,越走越远,直到回首再也看不到宫墙。
  她和同乡的启云宫的宫女蓝珠,哦,不,他们现在都不再是宫女了。想到这里她嘴角不由上扬,两人一同在南城找了家客栈住了下来,合计着回乡事宜。这年头,出行不是件容易的事,尤其是从北方的京都到最南端的青阳府,这一路上山高路远,两个女子自然不敢就这般孤身上路。最好的选择还是跟着南下的商队走。
  想到这里,也不知道蓝珠找到商队了没有?应该是今日有消息的,凌红纱回想了一下这关于本书的记忆,记忆虽然已经有些模糊,但这一段她还是知道的,蓝珠外出见了小圆,然后搞定了跟随南下商队的事。今天一早,她就去见小圆了,应该就是今天了。她正思索着,门便被打开了。
  “红纱,客栈的掌柜说恰好有商队南下可以捎我们一程,你觉得怎么样?”蓝珠清亮的声音带着愉悦,她们出宫都已经好几天了,其他人都已经走的差不多了,就剩她们两个想要寻南下的商队,一直在客栈里住着,现在终于有消息,蓝珠自然高兴。
  “真的,太好了,蓝珠姐姐。”凌红纱脸上带着微笑,抬起头看着蓝珠,过了一会,她眉头蹙了起来,有些忧虑的看着蓝珠“就是不知道这商队可靠不,这一路南下至少要一个月,就担心路上有什么意外发生。若是跟着商队走,自然安全很多,只是我们二人自小都生活在宫中,对着外面的事不说一无所知,也差不多了,就怕遇到歹人。”
  蓝珠点点头,她也有此担忧“你说的有道理,放心吧,我已经拜托小圆去打听了,晚点我们就知道靠不靠谱了。”
  凌红纱点点头,小圆是和蓝珠一同在启云宫当差的太监,人很机灵,也得贵人的欢心,蓝珠这次没到年岁就能被放出宫,还是小圆从中出力。
  不过一个时辰,小圆就过来了,和他们说了南下商队的事,他已经和商队的陈管事说好了,明日一早两人跟着商队一起上路,刚好商队也要到青阳府。
  “你们只管安心,一切都已经妥当了。”小圆很有底气的说道,他已经知道这商队是哪家的了。
  一般平民百姓没有胆子去得罪宫里的太监,就怕哪天被报复。而精明的商人,更不会无故去得罪人,带着蓝珠和凌红纱一同南下对于他们来说不过举手之劳,又是宫中太监过来说项,陈管事自然拍着胸脯应承,毕竟谁也不知道哪天会不会用到对方,就当是结一个善缘。
  第二天一早,凌红纱和蓝珠两人就踏上了回乡之路。商队的陈管事特地让人给他们安排了一辆马车,大约是看在小圆的面子上。
  山高路远,从京都到青阳府至少要走一个月左右。
  “脖子酸不酸”蓝珠放下手中的书“歇一会儿吧”。
  她不过看了一会儿书都觉得马车摇晃的厉害,而红纱从上了马车到现在都低着头做绣活“针线房里不会个个都和你似的吧。从离了宫后,除了吃饭睡觉,就没见你手里的针停过。不累啊!”
  凌红纱苦笑了下,放下手中的针线,虽然有这具身体的本能加持,绣出来的东西勉强能看,但她原来根本就没有拿过针,不多动动针线,她真怕时间久了本能消失了,到时候她不会针线的事暴露出来会被人烧死,毕竟原主在书中可是靠针线活养家的啊。“累啊,只是,拿起针线,我便少些胡思乱想。你看着帕子上的花样,回过神就绣成了这样。蓝珠姐姐,你说这么多年过去了,他们,还认不认得我们啊?” 凌红纱神情低落,双目无神的看着马车的一角。
  蓝珠视线扫过凌红纱手上的帕子,素白的帕子上,一朵迎春花含苞待放。远看还过的去,近看就只能算一般了。她是知道对方的手艺的,凌红纱曾为启云宫的贵人做过一件雀羽舞服,贵人身穿雀羽舞服一舞惊艳了大梁的主人。为此贵人还曾让她给凌红纱送过不少赏赐。此刻听了凌红纱的话,她心中恍然,怪不得最近看她绣的东西都这样,和以前送她的帕子根本不像一个人绣的,怕是一边做绣活,一边胡思乱想。
  “我十岁的时候被卖,进宫,到如今也有十三个年头了”说着,她伸手摸着脸颊,神情有些恍惚“这么多年过去了,他们应当早就认不出我了吧。”认不出来才好,若不是原主的想回乡的遗愿太强烈了,她都不准备回乡,免的被人揭穿。凌红纱在心里叹了口气,准备回去见过原主的家人后,还是不要和他们走的太近。
  听到这里,蓝珠的神情也跟着黯然下来,这一路上她都没有提过家里人,并不是忘了提,不想提,恰是近乡情怯,害怕了,不敢提,不敢说!
  会被卖进宫做了宫人的,家里境况大多都是不太好,只是再穷,与亲人在一起还是有不少欢愉的。而随着时间流逝,在随时会吃人的宫中待的越久,对于远方家人的思念有些人变淡,而有些人,则越加深厚。蓝珠恰是后者,蓝珠的家境本来不错,在她八岁的时候,父亲病重不起,家里的境况一日不如一日,她听了邻居的言语,偷偷的把自己卖了,换了银子给父亲治病,临走时,也没有见过家人一面,也不知,也不知……。
  蓝珠用手帕挡住脸,压住声音里的异样“对啊,一晃眼,这么多年过去了。希望家人都平平安安。我们年岁也都这么大了,不知道妹妹有什么打算?”她话音一转,不想再提家人的事。
  “嗯”凌红纱回过神,注意到蓝珠的异样,在心中叹了口气,时光荏苒,物是人非,怕是没有人心里会好受的,她配合的转了话题“姐姐也知道,我除了会做针线活,其他的什么也不懂。以后只怕还要靠这个吃饭,至于其他的,也不敢多想。”
  看到手中的帕子,凌红纱心中涌起淡淡的喜悦,再练一段时间,水平即使达不到原主的水平,应该也不差了。
  离开宫前听李嬷嬷说,像他们这样被放出宫的女子年岁大了,即使想嫁人,怕也是找不到什么好人家。一般都会进官宦人家做嬷嬷。李嬷嬷还问她的意愿,有心帮她介绍一户人家,去教家中的小姐针线。当时凌红纱刚穿到原主身上,针线活做的比现在还糟糕,哪里敢答应。
  “你比我强”蓝珠轻笑了一下,拿开挡住脸的帕子,神色已经恢复原样“还有个吃饭的手艺。早知道,我也进针线房了。”
  “姐姐说笑了”针线房的宫人活计多,赏钱少,常年都见不到贵人,多少人都希望离开针线房到贵人身边当差。
  原主当初进宫,一群年纪相差不大的小宫女一同被嬷嬷调理了一段日子,各宫贵人来选人的时候,她亲眼见两位贵人起了龌蹉,谈笑间,其中一位贵人的宫人当着她们的面活活被杖毙了。当时她也不过十岁,直接被吓住了,连着一个月都在做噩梦。她十分庆幸,自己被针线房的嬷嬷挑走了,自此以后,便一心待在针线房,只盼着哪天能离开皇宫,重回家中。
  哪想的到离宫前一个月她得了风寒,在缺医少药的情况下,没能熬过去,一命呜呼了。
  蓝珠笑了下,也不说话,重新拿起放下的书看了起来。
  又走了十多天,商队快要进入青阳府地界了。蓝珠和凌红纱坐在马车上相视一笑,面色平静。
  “红纱,我家的地址你已经知道了,明日之后我们就要分开了。以后,你若是上青阳府来,别忘了来看我。”
  “蓝珠姐姐,我记得了。你也是,别忘了妹妹。”凌红纱笑着说道,她记得女主嫁给了青阳府的一家富户,做了继室,而这本书主要内容就是描写她婚后日常的。所以,即使她不久前才看过这本书,但对于书中的情节印象不多也是很正常的,毕竟写的都是日常呀。
  至于这本书中的凌红纱,她到有些印象,毕竟很自己同名,看到和自己同名的原主落的一个凄惨的下场,她自然记得清楚。书中对于凌红纱的描写并不多,最后的出场也只是借别人的嘴告诉女主,凌红纱被父母嫁给了个秀才,不出两年便因做多了绣活,熬坏了眼睛,最后上吊自尽了。换的女主一声叹息。
  她自然不会让自己落的这个下场。
  “咦?”
  马车突然停住,两个人的身体晃动了一下,马车停的有些急,凌红纱神色僵了一下,现在正值午时,他们这一队人吃过午饭不久,起身走了才没有多少路。按照往常的情况,都是到了日落西山才会停车休息的。更何况都要到青阳府了,她早上还听压货的伙计说,今天晚上要歇在一个小山村。
  事出反常必有妖。
  蓝珠已经神情严肃的挑起窗帘一角,查看外面的情况,视线所及的人和马都停住了,再远她便看不到了。
  凌红纱则把注意力放到耳朵上,侧耳倾听,隐约听到男人的交谈声,里面便有商队的陈管事说话声,隔的有些远,谈话内容听不清楚,反而是她们前面压货的两个伙计小声说话声传了过来。
  “这一段路,我们不是交过保护费吗?怎么又来了这么多人了?”一人疑惑的询问同伴。
  “不知道?菩萨保佑陈管事!”这声音透着紧张和担忧,像是吓到了“让我们平平安安运货回去。”
  另一人见他这样,也不再说话,紧绷着身体,把注意力放到前面对峙着的几人身上。
  凌红纱猜测他们这是遇见土匪了,而这土匪,他们好像还打点过,只不过,现在不知道怎么了,又拦着他们了。
  “不行!”陈管事的声音突然大起来,连她们这辆马车都能清楚的听到话语里僵硬的回绝。
  蓝珠听到声音,皱着眉,忧心道“怕是出事了,收好行李,有什么不对,我们就跑。”这里离青阳府不远了。
  “嗯”凌红纱的心也随着陈管事的声音提了起来,两人手脚利落的把包袱收拾好,背在身后。
  书中有这情景吗?凌红纱疑惑。不管了,保命要紧!
  凌红纱楞了一下,看着递到眼前的匕首,抬头看了蓝珠一眼,还是接了过去。
  “这匕首是小圆特意准备的,上头涂了毒,小心点,别碰到自己,本来以为用不到的。”蓝珠苦笑着解惑。
  “我们还是在车里等着”凌红纱拉住想要出去的蓝珠,低声解释“这车队里就我们两个女子,万一……土匪……他……”
  蓝珠看着凌红纱憋红了连吞吞吐吐,回过神来,若不是现在时机不对,都要笑出声了“你说的对,我们先不出去,真乱起来,到时候乘乱跑反而不打眼。”
  两人话音刚落不久,外面就响起了打斗声,甚至还有人往这边来,一个头缠红巾的矮个子男子一把掀开车帘,看到她们二人,心中一喜,目露淫光,搓了搓双手,动作利落的爬上车朝凌红纱扑来。
  两个人忍住害怕,凌红纱摸了摸藏在一旁的匕首,而蓝珠则咬紧牙关,缩了缩身子。“嘶,臭……”车厢这么小,连躲的地方都没有,凌红纱见他扑来,忍住心中的害怕,将藏起来的匕首往那人胸前狠狠刺去。想不到这人不知在胸前藏了什么,硬邦邦的,竟然匕首都刺不进去,不过这力道也撞的他生疼,他刚想骂人,不想后颈一疼,插进去一把匕首,大约划破了颈动脉,鲜红的血液喷溅出来。
  温热的血液喷到两人的脸颊上,凌红纱握着匕首的手抖了一下,下意识的快速的抬起手在男人的腹部又补了几刀。
  “姐姐,我们走!”男子脖子转动了一下,倒在她膝上,她的声音平静的像是从遥远的地方传来,压下情绪,一把将男子推开。
  “嗯”蓝珠打了哆嗦,回过神,视线从被刺中的脖子上收回来。
  “赶紧走”凌红纱压住心中的情绪,用力的把插在男子脖子上的匕首□□,掏出手帕擦了擦脸上的血迹,又胡乱的擦了下匕首上面的血迹,将匕首递给蓝珠。
  蓝珠看着她的动作,慢慢的平静下来,一手接过匕首,一手从袖口拿出手帕,擦了脸上的血迹。
  两人下了马车,看着周围都是打斗的人群,心惊胆战的走了几步,暂时没有人朝他们出手。还没有走出包围圈,身后就传来马蹄的震动声,很快就从后面来了一群人骑着高头大马,穿着统一的青色劲装,腰间挎着大刀,瞬间把所有人都包围在中间。
  而头上缠着红巾的土匪见势不对,不少人都往山林里逃了。剩下的人不过几息便被击败,被这群突如其来的人给捆了起来。
  也不知怎么交涉的,陈管事战战兢兢的上前交谈了一番,过了一会,神情松快的重返队伍。商队里的人和那群骑着高头大马的人一同将死去的人处理好,大家一起重新上路了。
  蓝珠和凌红纱重新坐在马车上,车上的血迹提醒这两人刚才发生的事。
  想到刚才一个穿着青衣劲装的男子过来搬走马车上的尸体时,他冰凉的视线扫过站在马车附近的她们,让凌红纱不由自主的打了个哆嗦。
  凌红纱坐在马车上,小心的避开地上变黑的血迹,一只手紧紧的抓着蓝珠,看向车窗外面的生机勃勃的春色。
  第2章 捡了个孩子
  “吁~”
  “秦伯,怎么了?”马车内的女子探出身子,谨慎的打量了一下四周。
  “凌娘子,地上有个孩子。”秦伯利落的跳下车架,往前走了几步,转过头,回答女子的问话。
  “哦”这女子正是要回乡的凌红纱,果然,离马车不过几米的土黄色潮湿的泥地上正蜷缩着一个小小的身子。
  秦伯伸手轻轻推了一下“孩子,孩子”秦伯心惊的吸了口气,按在小孩额头上的手收了回来“凌娘子,这孩子发着高烧呢。”秦伯忧心忡忡的说道,这么烫,再烧下去怕是会出事。
  此时凌红纱已经走到他们身边,这条路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怎么躺了一个生病的孩子?
  小孩蜷缩着瘦弱的身子,秦伯伸出手将这孩子转过身,露出一张烧的通红的小脸,此时他的眼睛紧闭,眉峰皱起,小小的身子不时的抖动一下。她蹲下身,伸手探了探小孩通红的脸,滚烫滚烫的。叹了口,取出帕子,轻轻擦去小脸上沾着的泥水,待擦干净后,额头上露出一块青斑。
  “哎”秦伯吸了口气,春雨绵绵,从昨天到清晨午时才停,这孩子倒在地上许久,半边脸上沾了不少泥沙,现在擦干净了,看到这小脸上一块的青斑,秦伯心中黯然。
  “先带着走吧,到清平县找大夫看看。”凌红纱平淡的说道,若是就这么不管,怕这孩子很快就会没了。
  “哎”秦伯应了一声,把孩子抱到车厢里。
  凌红纱利落的将孩子身上湿透的衣服全部除去,小孩团着身子无意识的颤抖着,看到小孩身上红红青青一片,深浅不一的各种痕迹,还有不少疤痕,她的眉头紧紧的拧到一起,最显眼的是小孩的背部,有好几条长长的淤青,深浅不一,看形状像是棍棒所致。她压住怒气,快速的将孩子身上擦干,从包袱里取出自己的衣物,大小肯定不合身的,但现在保暖最要紧,她将孩子裹的严严实实的,抱在怀中。
  被凌红纱抱在怀中的孩子,眼皮动了动,张到一半,无力的合上。
  大约是车里还有一个等着救命的孩子,秦伯赶起车来速度快了不少,原本和凌红纱说是大约申时才能到的,结果提早了不少。
  就是辛苦了这匹老马,凌红纱将孩子交给医馆的大夫后,出来看到秦伯正心疼的抚摸这马背,嘴里喃喃自语。
  “秦伯”凌红纱将算好的剩余车费递过去“有劳了。”
  “哎,应该的,凌娘子,这孩子怎么样?严重不?”秦伯关切的询问,他家里也有一个差不多年岁的孙子,看到这孩子这般模样,难免起了恻隐之心。
  “大夫在看着呢,秦伯要不要进去看下?”
  “不了,不了”秦伯摆摆手,看着凌红纱欲言又止,最后还是叹了口气,驾着车走了“老汉走了,凌娘子多保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