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2章 占领蓬莱6
作者:
勇起笔 更新:2022-08-29 12:36 字数:2334
以刘信启对赵国的了解,赵国建国一百六十多年到现在,已经发展到了封建主义社会的巅峰,并且出现了资本主义的萌芽,怎么还会有奴隶。
“你说说。”刘信启说道。
姜学继续解释道:
“债务奴隶虽然不是真正的奴隶,但是与奴隶的区别只是奴隶主人不能随意打杀而已。士绅、地主等有钱人,在农民青黄不接的时候,借给农民钱粮,然后计算很高的利息,并且计算复利(利滚利),让借债的农民以自己微薄的收入根本不可能偿还,等债务积累到一定程度,再通过债务胁迫其给自己做工,支付其很少的报酬,这样使借债人永远也没有还清债务的可能,父债子还,无穷尽。”
“与古时的奴隶无异。”
刘信启听了姜学的解释,终于明白了他的意思。
就算土地法实行,还是会有一部分农民被债务胁迫,并不能真正改善自己的生活和现状。
“这种‘奴隶’多吗?”刘信启问道。
“多,十有二三。”姜学回道。
这也不算少了,姜学说的十有二三是以户为单位的,计算下来的人口数量,光登州就能有三万人左右,不是个小数目。
“你有没有解决的办法?”刘信启继续问道。
“暂时没有,所有的债务都是有借条作为协议的,而且债主也确实掏了真金白银给借债人,总不能一句话就免了。”姜学说道。
“确实不能。”刘信启低头思索。
下面的众人也在交头接耳,大部分人是知道这种现象的,只是没有想的这么深,而且姜学给这些人起了个统一的名字“债务奴隶”,耸人听闻。
“你们谁有好的建议?”刘信启对着众人问道。
有个官员大胆回道:
“这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况且借钱的时候也是你情我愿,这个事,官府没法管吧。”
刘信启一听这话,就知道这官员肯定是受益阶层的。
“有道理,不过利息算的太高,就是趁火打劫了。”
官员听了刘信启没有发怒,大着胆子继续说道:
“但是若没有这借来的钱接济,想来借钱人早就饿死了,这么看的话,债主也算是积德行善了。”
刘信启听了这话很是愤怒,不过自己提出的让大家发表意见,如果自己发怒了,后面肯定就没人敢说话了。
“也有道理,还有没有人有建议。”刘信启忍着怒气,语气平静的再次问道。
这官员喜滋滋的坐下,像是打了胜仗。不过他没发现,吴兴功看他的眼神中透露着明显得同情和鄙视。
“蠢货!”吴兴功小声嘀咕道。
等了一会,看到再没有人发言,刘信启说道。
“我有个办法,可能刚开始会让官府有一些经济压力,不过撑过这段时间就会好很多,我说出来大家一起议议。”
“同《土地法》一样,我们制定一个《债法》,在这部法律中对债权人的权利和债务人的义务进行明确的规定。”
“比如债权人有权讨债,债务人有义务尝债等。”
“除了将这些我们约定俗成的常识以律法的形式确定下来之外。我们官府也可以介入进去,从而解决”债务奴隶“的问题。”
“首先,规定所有的债务关系,个人债权人对个人债务人计算的利息不得超过一定数值,比如年息一成,超出这个利息的部分,官府不予承认。”
“债务人被逼迫偿还高于律法规定的利息时,可以申请官府介入,官府可以视情况,要求债权人重新计算利息,也可以替债务人先行垫付偿还债务,然后将债务转嫁到官府,由债务人定期向官府偿还。”
“这样应该可以基本解决‘债务奴隶‘的问题了吧?”刘信启最后向大家问道。
听到刘信启说完,罗成先提出异议:
“这样的话,官府会承担很大的经济压力,垫付大量资金,占用大量人力物力,得不偿失。而且还有可能发生债务人赖官府的帐的情况。”
刘信启回道:
“您说的对,所以我刚才说的是‘个人债权人对个人债务人’,集体对集体,官府对集体,官府对个人不在这个限制范围,可以另行做规定。”
“比如官府偿还债权人一成年息,给债务人算一成二、一成五,计算一下,保证这部分利润能满足官府所耗费的人力物力。”
“至于个人赖官府的帐,直接抓起来做工偿还,到时候官府良心一些,给于其符合市价的月饷就可以了,欠款从月饷里扣除,什么时候还清,什么时候放人。”
罗成再次问道:“那如果是赌债之类的呢?”
刘信启回道:
“所有赌债、骗债等不良债务,官府均不认可。而且我打算,在兴汉盟管辖范围内全面禁赌,凡是组织赌博的人全部抓起来坐牢。”
“那就试着做吧,还不知道登州的民间债务规模有多大,官府能不能撑得住。”罗成最后说道。
刘信启见没人再提意见,直接走到姜学面前,先为其附了一张一星武将卡,然后对其说道:
“这件事情就由你负责,与卢仁一样,自己挑选人手,我先给你拨款两万两白银做本金,希望你能彻底的解决‘债务奴隶’的问题。”
“谢大人,万死不辞。”姜学高兴的学着前面两人的例子,感谢道。
接着刘信启又对下面的众人说道:“谁还有?”
前面三个先例让众人均跃跃欲试,发言变得积极了起来。不过后面提的问题不是小题大做,就是无解之题,再没有人得到奖励。
看时间差不多了,打更人都已经报亥时了,刘信启结束议事,让众人回去休息。
不过罗成并没有随大家离开,留了下来,等大家走走完,对着刘信启问道
“你为什么解决问题都要立一个法?我们一个小小的登州有这个必要吗?”
刘信启看着罗成,郑重其事的回道:
“有必要!”
“先不说我们兴汉盟今后管辖的范围肯定不会局限在这小小的登州。就只一点,法制比人治更公平,就很有必要立法。”
罗成继续疑惑的问道:“你老师是‘法家’?”
“他是儒家,不过我觉得百家都各有所长,我认为在治理一个势力上,‘法家’比‘儒家’更适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