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节
作者:五朵蘑菇      更新:2022-08-29 13:47      字数:4367
  第26章 你休妻啊
  不管身后七嘴八舌说着怪话的闲人,罗衣和王大林离开了茶馆。
  绕过一条街,两人到了清风楼。
  清风楼,听名字就是极清静又雅致的地方。
  王大林是这里的常客,他很熟悉地带着罗衣上了二楼,进了雅间,又叫了招牌茶水和点心,然后在对面坐好,一双明媚的桃花眼灼热地望着罗衣。
  他一脸胡子拉碴,明明是粗犷的模样,偏偏长着一双明媚的桃花眼。
  罗衣每次看他都觉得古怪得紧,因而别开视线,不去看他的脸,接着之前的情节又讲了起来:“当晚,古大妮就跟这书生以花月为聘,以天地为媒,拜了堂,成了夫妇……”
  她这个故事是根据胡二妞的经历改编的。
  女主角把书生扛回家后,就强行占有了他,然后跟他生了孩子,又供他读书。
  书生读书不够刻苦,她就拿着棍子逼他上进,最终书生考上功名,做了官。
  书生功成名就之后,看不上女主角,想休了她另娶,被女主角发现了,叫了孩子们将他一顿好打,差点把他的子孙根给废了。
  书生从此再也不敢生出歪心思,好好对待女主角。而女主角的孩子们长大后,也都很有出息,待她更是孝顺有加。
  她从一个爹死娘改嫁,无依无靠的小农女,变成凤冠霞帔的诰命夫人,夫君敬重,孩子们爱戴,一生传奇,受到无数人羡慕称赞。
  “好,这个故事我祖母肯定爱听!”王大林听后,连连鼓掌,看向罗衣的眼神说不出的热切,“妹子,你把这个故事编得细一点,然后我请说书先生说给我祖母听,你意下如何?”
  罗衣点点头:“我今日回去就写,大概需要六七日的工夫。”
  “写?”王大林有些惊讶,“妹子,你还识字?”
  罗衣没有掩饰,点点头道:“是。”
  做李曼娘的时候,她就知道了,很多事情其实不必藏着掖着,更不必费心解释,因为听到的人自会在心里琢磨出合理的解释。
  果然,王大林看着她寒酸的衣裳,在脑子里补充起来,为何她这样一个看起来穷酸的女孩子居然会识字?他也不知想到哪里,神情变得敬重起来:“好,那就七日之后,咱们在这里见?”
  “可以。”罗衣点点头。
  两人就此分别。
  罗衣得了五两银子,在手里掂了掂,笑着去了成衣店。
  花钱总是比想象中的快,几乎是一转眼的工夫,银子就花去大半。而罗衣的手里也满了,有两套棉布衣裙,两套里衣,两双鞋袜,还有一盒基础款的雪花膏。
  手里还剩下一两多银子,却是不够买什么首饰了,罗衣把这些钱拿去买了一沓纸,然后提着回了家。
  她出门时两手空空,回来时两手满满的,叫站在院子里迎接她的李氏笑得合不拢嘴:“二妞啊,你可真能干!”
  她两只眼睛在罗衣的手里来回打量,并且很自然地伸手去接。
  “不劳动您,我自己提着。”罗衣提着东西,径直进了自己屋里,把东西往床上一放。
  李氏跟着进来了:“二妞啊,你出去一趟,挣了不少银子?你怎么挣的?跟姨娘说说?”
  “我看见人在说书,就也说了一个,别人看我说的好,给了我五两银子。”罗衣说道。
  五两?李氏的眼睛一亮,随即就伸出手去:“这么多银子,你一个小孩子家家,可不好拿着。来,姨娘给你管着。”
  罗衣转过身,似笑非笑地看着她:“没了,都被我花完了。”
  李氏愕然看着她,满脸的不信:“怎么会花完了?你这孩子,信不过姨娘不成?”
  “不信你看。”罗衣指着堆了满床的东西。
  李氏这才往床上看去。她也是见过世面的人,一双眼睛十分毒辣,很快就判断出来,罗衣买的这些东西,真个儿要花上四五两银子。
  她脸上沉了沉:“你这孩子,手里太没个谱了。还剩下多少?姨娘给你拿着,不能叫你再这么乱花了。”
  “都说没了。”
  她脸上没有半点心虚和躲闪,十分的理直气壮,李氏咬了咬牙,忍下不满,抬脚往床边走去:“我瞧瞧你买的衣裳。这件裙子的料子倒是不错,就是颜色太嫩了,你这孩子下次再给姨娘买衣裳的时候,记得提前问问姨娘喜欢什么颜色……”
  “不是给你买的。”罗衣并不怎么客气地打破了她的幻想,似笑非笑地道:“都是我给自己买的。”
  李氏的手抖了抖,不可思议地朝她看过去。这么多东西,全是她给她自己买的?
  没有她的份?!
  “二妞,你家里没教过你规矩吗?”李氏沉声说道,“姨娘不是贪你东西,而是你这样不对。你出门赚了钱,给自己买这么多东西,孝敬我的却一件也没有,叫人知道了,只会说我周家教媳无方,要笑话荣哥儿的。”
  罗衣头也不抬,随意应了一声:“哦?”
  她一来一回走了很多路,又累又渴,没兴趣同她说这些没意思的话。
  李氏见她神色懒怠,憋了一口气,扬声又道:“还是说,你看我不是荣哥儿的亲娘,瞧不起我?”
  这都哪跟哪?
  罗衣抬起头,笑道:“您想要什么?叫周自荣买给您就是。他一向敬重您,您说什么他就听什么,绝不会因为您不是他的亲娘,就瞧不起您,不给您买的。”
  李氏好悬没给她气死。
  “你还敢顶嘴?”李氏走过去,在她胳膊上狠狠拧了一记,训斥道:“荣哥儿要读书,笔墨纸砚都很费银子,你该知道的。再看看你买的这些东西,有什么用?纯粹是浪费!”
  说话间,她目光落在床上唯一一沓纸上,挑挑拣拣地拿起来:“这买的什么?又薄又软,根本写不了字!你不会买就不要买!下次再赚了银子,都交给我,我来调度着花用!”
  罗衣没想到她直接下手,胳膊上被拧了一记,火辣辣的疼,脸色一下子沉下来。
  她冷冷地看着李氏:“这是最后一次。下次你再对我动手,没有这么便宜。”
  说着,从她手里抽过那一沓纸:“这些纸不是买给他的。我要写话本子,自己用的。”
  李氏不信,她一个乡下土妞,会写字?别开玩笑了!
  明明就是给荣哥儿买的,还不承认,真是矫情!
  她张口刚要说什么,却见罗衣一转身,径直出去了。
  过了一会儿,她手里拿了根炭条进来了,找了根布条一裹,然后抽出一张纸,在上面写下《霸道村姑爱上我》这几个字,指给李氏看:“我会写字。”
  李氏看着上面方方正正的字,愕然瞪大眼睛,无论如何也不能相信,她居然会写字!
  “这怎么可能?!”
  胡二妞从小在大马庄长大,她爹不疼她,她后娘又苛待她,怎么会找人教她识字?再说,整个大马庄,识字的人也不超过三个!村长是一个,周自荣是一个,再没有别人了!
  这个小贱人怎么忽然会写字了?
  “许是撞鬼了?”罗衣放下笔,似笑非笑地看着她,“反正忽然就会了。”
  李氏被她似笑非笑地看着,不由得想起那天晚上,她便是这样站在窗子外面,脸上似笑非笑。一股凉意从脊椎骨爬上来,一直窜到后脑勺,李氏不由得后退两步,离她远了些。
  “会,会就会吧。”她也不知道怎么了,忽然觉得冷,一刻也不想在这屋里待下去。
  约莫是被罗衣吓着了,李氏安分了好几日。
  罗衣也没多余的闲心搭理她,一点一点写起了话本子。
  她给王大林讲的是故事的大体框架。其中的细节,包括古大妮如何应对村民们的排斥,如何跟书生坎坎坷坷地过日子,如何教养孩子,在书生做了官后,她如何跟官太太们打交道,都需要细细填补进去才好看。
  一转眼,七日过去。
  罗衣将写好的话本子用布包好,提在手里,便往城里去了。
  她走后,李氏鬼鬼祟祟地进了她屋里,翻箱倒柜起来。她就不信,这小贱蹄子将钱藏得那么严实,一文钱也找不到?
  然而她翻了一遍又一遍,就是没找到哪怕一文钱!
  而且那封和离书也依然不见踪影!
  “这小贱人!”李氏哪还不知道,罗衣防备着她,重要东西都带在身上?一时气得牙疼,恨恨地道:“我就不信,时日长了,你还能时时带在身上!”
  罗衣确实可以时时带在身上,并且没有丝毫不便。
  成为胡二妞之后,她有了一个特别的技能,那就是凡是属于她的东西,都可以存到一个不知名的地方去。她心念一动,就能存进去。再心念一动,就能取出来,轻巧方便。
  李氏想从她屋里找到重要的东西,这辈子都不可能了。
  到了清风楼,还没进门,就见到一道熟悉的身影站在门口。
  王大林也不知何时到的,居然站在门口等她。见她来了,立刻眼睛一亮,热情地冲她招手:“妹子,你来了?快,快进来!”
  罗衣笑笑,把手里的的话本子递给他:“写好了。一会儿你看看,有哪里不满意,我再改。”
  她自觉是不必改了的。之前的框架都讲过的,就是脾气硬朗的老太太喜欢的那种。细节如何,其实没太多可不满的地方,只要把女主角写的硬气、有福气就是了。
  果然,进了雅间后,王大林翻看了几页,就赞不绝口:“好,好看,就是我祖母喜欢的那种。”
  罗衣一点儿也不意外,笑着倒了杯茶,慢慢地品着。
  王大林看得很快,看完后,给银子也很痛快:“写得好看!不知道妹子还有没有别的故事?我祖母没别的爱好,就喜欢听人说书,偏偏合她老人家胃口的又不多。妹子你写的这个就很好,如果还有别的,我还花钱买你的!”
  “有!”罗衣果断点头,就算现在没有,回去后她再编也就是了,“不过,我有件事请教王大哥,不知道你有没有熟悉的胭脂铺子?我会做一点胭脂,想借他们的地方售卖。”
  写戏本子虽然赚钱,但罗衣其实不擅长讲这个,她做熟了胭脂,还是打算从事老本行。
  王大林想了想,说道:“我二叔倒是有一间胭脂铺子,不过他卖的胭脂都比较贵。”
  “贵就好!”罗衣干脆地点头,“改天我做好胭脂,拿给你看。你要觉得好,便帮我跟你二叔说说情,卖的银子可以抽两成到三成给他。”
  王大林觉得这个妹子说话真是干脆,他心里充满了好感,拍着胸口应下:“没问题!”
  两人又说了几句闲话,罗衣便拿着余下的十五两银子,离开了清风楼。
  上回的五两银子定金,被她买衣裙、买鞋袜、买雪花膏等,花的差不多了。新得的这一些,她也没打算留手里。
  买了做胭脂要用到的原料,花费了大概七两银子,还余下八两,罗衣想了想,打算买一盒头油,买一把桃木梳子,再买一盒更滋润的面脂。然后再随便逛逛,淘两根漂亮发簪戴一戴。
  手里有钱,买什么都顺利。罗衣很快买好头油、桃木梳子和面脂。还剩下五两多银子,她打算淘两根好看的发簪。
  就在她挑了又挑,终于在一个小摊上挑到中意的发簪时,付钱的手被人按住了。
  罗衣抬头,看清按住她的人,挑起眉头:“好巧。”
  拦住她的人是周自荣。
  周自荣今日跟同窗相携出行,是打算买一些作画用的纸。没想到,却看到一个熟悉的身影在清风楼的门口,跟一个年轻男子有说有笑。
  他当即脸上就绿了,与同窗告辞后,便往清风楼走去。
  虽然他们并不是真正的夫妻,可他们毕竟过了明面的,大马庄的人都知道她是他的妻子。如果有熟人进了城,看到她与别的男人走在一起,叫他的颜面往哪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