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节
作者:
苏家秦欢 更新:2022-08-31 06:16 字数:4201
第7章 女有所为
我跟何大娇认识到现在差不多二十年了,她爸和我爸原本在一个单位,关系不错。我跟她一起读完小学,上初中的时候她爸爸调到了邻市,她自然也跟着走了。
那时她还没现在帅气,抱着我整整哭了一晚上,把一堆带不走的机器人玩具车全留给了我。是的,你没看错,我也没记错,才不是什么芭比娃娃玩具熊,她就是玩机器人和奥特曼长大的,灰姑娘和白雪公主到现在都没分清楚。
之后每次放假她都会背着书包一个人跑回来看我,偶尔我也会去看她,但她老不让我去,理由是我长得水灵,容易被拐。汗。
总之虽然分隔两地,我们从来不曾断过联系。期间不管大事小事好事坏事,对方都一定是最先想到的人。遇到再多再好的人,心里也没舍得腾出太多位置。
初中毕业后,她爸想,既然俩孩子那么好,自己年纪也渐渐大了,干脆再调回来吧。跟苏老师一说,苏老师立马也乐了,正好我家前面那栋楼有一套房子要转卖,半个月后我们就全家出动帮何大娇家整理新家了。
弄好后,何大娇从背包里拿出一个相框,啪一声摆在床头柜上,跟我说那么多年一直在她床头,她每晚都要看几眼。
那张相片还是小学毕业那天在校门口苏老师给拍的,我俩手拉着手脑袋碰脑袋,笑得见牙不见眼地比v字。
最最肆无忌惮的岁月。
后来又多了一张——
她正式入住新家的第一晚,我跟她头挨头睡在一个枕头上的自拍,我嘟嘴亲她的脸,她眯着一只眼睛做享受状。
我的学校就在本市郊区,何大娇则出了省,所以关于叶琪琛的事,我跟她说的比跟赵小蜗说的少得太多。
她对叶琪琛的印象也一直停留在“住你家隔壁那个话不多成绩很好好像对你挺好的还跟你一个碗吃饭的小哥哥”。
但她的确是我最好的朋友,我唯一的闺蜜。
往俗烂点说,她是我唯一敢担保就算我做了最严重的错事,全世界都不愿意原谅我时,那个紧紧抱着我的人。也是我唯一愿意拿出所有勇气陪她疯陪她闹,谁要敢欺负她,我就得想出一百种方法欺负回去的人。我特别爱她,真的。
她从西藏回来的那天晚上跟我睡,问我,叶琪琛是不是就是我这么多年看着傻不拉唧毫不开窍的原因。
我自然不会再瞒她,害羞地点了点头。
她可是我的闺蜜啊,我有什么事她会不知道呢。只是因为都知道,连我所有深藏在心不愿示人的小九九都一清二楚,才会选择不多言语,等我自己想通了想透了,总会告诉她。
她翻了个身,抱住我:“嗯,你喜欢就好。他要是对你不好你就告诉我,别忘了,他只是红带,我是黑带。”
我忍不住噗地笑出声。
叶琪琛读初中的时候特别瘦,姨妈怕他受人欺负,就送他去学了跆拳道。效果自然也是不错的,只是到了高中学业负担沉重,就断了。
其实完全是多此一举,用老蒋的话说就是,美人杀人谁用刀,斩将追魂全在腰!叶琪琛作为美人中的另一性别代表,那靠的自然不是腰,而是眼睛。
传说中叶先生的眼睛呢,不大不小,还是轻度近视,只是不爱戴眼镜,偏偏瞳孔奇黑,开心时水光潋滟的,好像有星星,生起气来则眉头都不皱一下,微微一眯,边上的人张着嘴也说不出话了。
何大娇也是初中时学的跆拳道,学着学着就彻底解放了天性,一直打到了大神带。
无论如何,大半夜听着还是很感动的呀。但感动时长不到半分钟,她的魔爪往上落在我胸前,不顾我的僵硬,捏了捏:“哎?怎么还是这么小。”
我:“......”
又捏了捏:“没事,二次生长还是有希望的。”
“何大娇!!!”
何大娇作为一个恋爱经验为零的“大龄剩女”,不仅不着急,而且毫不在意身边人的着急,更一如既往把男生形容得有些,嗯,惨不忍睹。
叶琪琛大言不惭,让我不要着急,特别的人总会遇到特别的人。
反正她是够特别的了,至于她喜欢哪种特别的人我就自始至终不得而知,猜也猜不到。
于是再一次冒着生命危险问她,你到底喜欢什么样的男生嘛,把标准给我说一下嘛。
何大娇(难得认真):“高数和线性代数要考得比我好。”
嗯。
“实验比我做得漂亮!”
嗯。
“记忆力比我好!”
……“额,就没有表面一点的?比如身高,长相啥的?”
“长得好看有什么用?”
何大娇有些些别扭,因为狂追了她整整两年依旧热情不减的据说是建筑学院最好看的男生……
简直就是有恃无恐恃宠而骄作得可以嘛!
我毫不掩饰我的嫉妒:“那你介绍给我!”
“你丫能不能守点妇道?”
半小时后,叶琪琛截图给我发微信,何大娇原话:“转告叶先生,苏姑娘名言:生命不息,爬墙不止!”
叶琪琛:“我可不可以申请一个解释?”
我:“我有拒绝的权利吗?”
叶琪琛:“有。但我同时也有起诉你的权利。”
“不是!因为他真的长得好看嘛!”
“言下之意是我长得不好看?”
“不是!你们俩不同类型的好看嘛!”
“那到底谁好看?”
“张艺兴?”
“......”
严格来说,何大娇第一次见到陆同学是在学校食堂。
我记得很清楚,那时我刚突发奇想跟叶琪琛寻求建议,我要是写个小说,女主角以何大娇为原型,穿着白大褂满身药水味去约会,会不会很可爱?
叶琪琛笑而不语,却是赞同的。
那天何大娇一如既往做实验入迷了,想起要去吃饭的时候已经差不多过了饭点,于是衣服也忘了脱,洗个手就跑了,等到了食堂门口,见里边还有三五成群的一堆人,纷纷用一种见鬼的眼神盯着她,才猛地反应过来,咬咬牙脱了白大褂随手扔在一旁的椅子上,撩了撩头发,故作淡定地去打饭。
端了饭回来,发现白大褂上压着一个背包,颜色不详。但据我后来观察猜测,应该是红色。小陆偏爱红色,也是我见过最适合红色的男生。
好了说回来,当时陆同学就坐在旁边。
何大娇眼睛一瞪,心里毫不迟疑地“擦”了一声,面上倒还算冷静地主动打了招呼:“同学,我的衣服。”
陆同学好整以暇,似笑非笑:“这个位置我已经占了,是你自己把衣服放上面的。”
何大娇眼睛又一瞪,炸了:“你占了?你搞不搞笑?你敢说我来的时候你包已经在上面了?老娘还没嫌你包脏了我衣服呢!”
陆同学耸耸肩,依旧心平气和的样子:“我的包不在,可我的书在。”
食指敲了敲桌上的一本书。何大娇哑然,她的确没注意当时桌上是否有书。
心虚加疲惫,向来心宽的何小姐默默安慰了自己一句“狗咬了你一口难不成你还要咬回去”,一手端好餐盘,一手抽出白大褂,用力过猛,陆同学被自己的背包打了个措手不及,等反应过来,何大娇已经抓着衣服走远了。
陆同学在开学典礼上对何大娇一见钟情。
当时何大娇作为新生代表上台演讲,陆同学无意间抬头,看到的不是几个偷看他的女生,而是何大娇因为嫌弃我写的稿子过酸而紧蹙的眉头。
十八、九岁的男生和十六、七岁的女生一样,对于突如其来的感情,可以跟周遭好友倾诉炫耀,却绝不会贸然让当事人听见一点风声。
心动来势汹汹,陆同学的室友都当他疯了。音乐学院能歌善舞的软妹子他不喜欢,文学院长发飘飘的才女他不去认识,设计学院才貌双全的姑娘他不屑一顾,就盯上了整天穿着白大褂在实验室跟一堆玻璃器具打交道,把细菌当儿子的何妫。
何妫其人,美则美矣,性子却过分彪悍。她可以自己早起占座,可以一个人吃剩饭,可以拖着大包小包健步如飞。她不爱逛街,要买鞋子,淘宝都懒得点,给我发个微信,牌子、款式、码数、颜色我自然是一清二楚,填她的地址就好。
何大娇不喜欢买衣服,却喜欢买鞋。她总说,女孩子一定要有几双好鞋,合脚、舒心的那种,这样才能走更远的路,去遇见更好的人。奇奇怪怪的想法。
何大娇扬言,她不需要男朋友。至少毕业前不需要。
陆同学喜欢上这样的女人,算不上灾难,至少也是不幸。
暗恋的第一年,“跟踪”、蹲点、蹭课,陆同学把自己的长腿优势发挥得淋漓尽致。
只可惜他懂她走路时看的什么书,吃饭时喜欢打什么菜,一三五的早餐是面包还是包子,她却连他在她课堂上被提问,答不出来就勇敢说是为了心上人而来,众人起哄时,抬个头的好奇心都没有......
等等等等,我快嫉妒死了!我就没有这种帅炸天的经历!
难道上辈子打怪的其实是何大娇?我只是旁边负责递武器的?靠!
暗恋第二年,拒绝芳心无数,都快被怀疑成那啥的陆同学决定告白了。
在食堂打好饭一眼看到穿着白大褂的何大娇......美爆了!嗯,他就是这么形容的,我有什么办法?于是脑子一热,觉得时机差不多了,把室友拉到角落临阵磨枪练习了不下三种开场白,整了整衣领,帅气地朝何大娇放衣服的地方走去。
走到一半,折返,夺过室友的书。很好,有了新的idea。
虽然耍酷失败,但开弓没有回头箭......嗯,就算一日回到解放前,但是陆同学有毅力有决心啊——
继续“跟踪”,然后勇敢上前眨眼睛:“嘿!好巧,这本书我也在看哎!”
何大娇:“你不是我们专业的吧?”
人看的是教辅!
陆同学厚颜无耻:“我,我爸说,要拓展视野!”
......建筑跟生物?ok,perfect!
继续蹲点:“嘿!忙完了?一起吃饭吧!”
何大娇:“我订了外卖。”
“那......分我一半?你吃不完吧?”
拜托啊大哥!先不说何大娇的胃容量是一般女生的两到三倍,学生物的人第一反应就是你好不卫生的好不?
继续蹭课,直接坐到了何大娇旁边:“你们老师讲课挺有趣的!”
何大娇上课除了提问题和回答问题,绝不废话。所以十分钟后,陆同学成功睡着了。醒来时教室空无一人,只有头顶一盏灯亮着,陆少爷一抹嘴边的口水,气了:谁特么这么贴心啊?
陆同学方脑壳直肠子一个人,不懂曲线救国的道理,但好在老天善良,没给他头脑,给了他皮囊。建筑学院的门面,天天往生科院贴,有心人斜眼一看就知道咋回事了。于是一传十,十传百......条条大路通罗马嘛,效果还是差不多的。
何大娇从室友口中得知陆同学在追她时,非常想有文化有内涵地惊叹一句“what”,然而没管住嘴,一张开就是:“擦!”
陆同学被何大娇堵在教学楼下,内心激动不能自已,加上何大娇拉着他就走,oh my god,陆同学手抚心脏,咬唇,两眼泪欲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