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节
作者:夏荼dragon      更新:2022-08-25 10:32      字数:7005
  王奎昌嘿嘿一笑,不好意思地解释道:“其实当时,是真的疼。”
  此时,张宗灵端着酒杯走过来敬酒,一身新郎官的艳俗打扮竟也被他穿出了风流倜傥的味道。见到段慕轩,张宗灵啧了一声,打趣道:“我还以为慕轩你又要放我鸽子呢!怎么样,你的身体都恢复了吗?”
  段慕轩端起酒杯,淡淡笑道:“今天是你的大喜日子,不说这些不吉利的。宗灵,你记得好好待人家,别把人姑娘给委屈着了。能走到成亲结婚这一步,是老天爷给的缘分,不像那些有缘无份的人,这是羡慕都羡慕不来的运气。在这儿,我祝你们夫妻和睦、早生贵子、白头到老。”说完,他眼眶微微泛红,仰头便一连灌下了三杯酒。慕轩一向不喜欢说场面话,此时却说得利落极了,仿佛练习过千百遍一般。
  王奎昌有些愣愣地望着灌酒的段慕轩:“那个慕轩哥,你——”张抚民手疾眼快地拉住了少年,朝他沉默地摇了摇头。
  张宗灵失笑,拍了拍段慕轩的肩膀:“诶,我说兄弟,说真的,你这副样子不知道的人,还以为你喜欢我夫人呢!不过,就算你偷偷喜欢过我老婆,但你也比不过我啊。”
  孙抚民打趣道:“啧,这可说不准,宗灵你人虽长得是百里挑一的俊,可人家慕轩也是难得一见的美男子啊!要是真比的话,也不一定谁输谁赢呢!”
  张宗灵想了想,觉得有道理,看着还是默默灌酒的段慕轩,无奈一笑说道:“慕轩我说真的,我妻子就是一特别平凡朴实无华的姑娘,你就别惦记了!天涯何处无芳草,你说什么也不能让兄弟我难做啊。”
  王奎昌大声反驳道:“哎哟,宗灵哥你就别担心了,人慕轩哥早就有喜欢的人了!我见过照片,那姑娘长得特漂亮,比我见过的所有女人,哦不除了我娘,都要漂亮!”
  少年近乎争辩的一句话让他们这一桌静得厉害。三个人小心翼翼地看着停顿了动作面无表情的段慕轩,毒觉得他今日实在是太反常了。而王奎昌更是有些不知所措,不知道自己那句话说错了——难道夸赞别人也是错吗?
  “那个,慕轩你——”孙抚民想说些什么,可又不知道该从何说起。
  半响,段慕轩放下了酒瓶,衣襟被湿透了溢着酒香,这种香味让他发醉可是却知道自己非常清醒。段慕轩伸手拍着王奎昌的肩膀,安慰着少年忐忑的情绪,笑道:“对吧,很漂亮吧!”其余几个人都不由得松了一口气,周围又重新恢复了热闹。
  众人跑去闹喜房的时候,段慕轩依旧坐在自己的位置上喝着酒,一杯接着一杯,但是他的眼神却越来越清明。孙抚民怕他心里憋着会出什么事,索性就陪着他坐在那里喝酒。
  段慕轩伸出手,发红的指间微微颤着:“大哥,给我一根烟吧。”
  孙抚民从怀中掏出一根烟来小心地放在段慕轩手中,难得孩子气地嘟囔道:“我好不容易藏了两根,还被你要走了一根。”说罢他无奈地笑,干脆陪着段慕轩抽了起来,孙抚民呼出一口烟,缓缓说道,“不过,我记得你一向是最讨厌这些东西的。”
  昏暗中,青年手指尖的那点火光越发迷离。段慕轩深深地吸了一口,再吐出浓白的烟雾,淡淡道:“我家里的大哥喜欢抽大|麻,所以从前我连带着讨厌所有关乎能带来麻醉感觉的东西,可是偶尔又不得不麻醉。否则,我就会疯掉。”
  孙抚民弹了弹烟灰,有些犹豫地问道:“跟那个照片上的姑娘有关?”
  段慕轩动作一顿,他怔愣了半响,眼眶泛红地苦笑了一声:“原来……原来你们都知道了,我还以为自己一直藏得很好。”
  “那张照片一直在你枕头下,其实不是因为你藏没藏好,而是因为你会偶尔会拿照片出来看。我们就跟你住在一起,有一回你肋骨断掉了躺在床上休息的时候,手里攥着那张照片,我们才会看到的。奎昌说的没错,那是个长得很好看的小丫头。”
  孙抚民看着沉默吐烟的段慕轩,温吞吞地说道,“还有的时候,你晚上睡觉做梦会说梦话,一边做梦一边抽噎。当时我们三个都被你吓醒了,围在你身边想叫醒你,可无论怎么叫你都不肯醒不过来。你心气儿一相逢高,所以我们就一直没跟你说罢了。”
  段慕轩苦笑了一声:“原来,是这样。”
  孙抚民看着他的神情,心里也跟着难受,眉目轻触地叹了一口气:“慕轩,你也别怪奎昌,他就是个没长大的少年,不知道有些人有些事情不能提。”
  段慕轩垂眸看着自己手掌心:“我没想怪他,反而要感谢他。”他等了那么久,甚至有的时候怀疑自己,那是否就是年少时期的一场镜花水月,梦醒过来就什么都不剩下。
  在段家,没人再敢在他面前提及李落旌这个名字,因为他真的会到翻脸不认人的地步。段家的人逐渐忘了李落旌和李君闲两个人,因为不曾提及。而他仿佛也什么都不曾发生过一般,和他们一同过下去,就像那个少女只是他年少的一场梦境。
  但当那些不相干的人问及时,他才会猛地提醒自己——原来,那些时光那个女孩子是真实的,是他年少岁月里……无法抹去的真实。
  “那个姑娘呢?”孙抚民犹豫了一下,最后还是问道,“她怎么样了?”
  段慕轩抿灭了手指尖幽幽的烟火,抬手捂住了自己的头,半响才缓缓说道:“几乎是一夕人间蒸发,什么都不剩下。那几天,我快把北平城找疯了,恨不得每块地皮都翻过来。后来我才从她弟弟嘴里知道,原来她出国了,还知道了在那之前我的家人对她说过怎样伤人自尊的话。”
  那个叫阿落的少女一直被他深深地藏在心底,小心翼翼——
  是他不能碰的伤口,也是不能说的秘密。
  他害怕一旦说出来,伤口会溃脓,记忆会错乱。
  但他更害怕,在这个乱世飘零的年代,她早已不在这疮痍人间。
  作者有话要说:  那个叫阿落的少女一直被他深深地藏在心底,小心翼翼——
  是他不能碰的伤口,也是不能说的秘密。
  他害怕一旦说出来,伤口会溃脓,记忆会错乱。
  但他更害怕,在这个乱世飘零的年代,她早已不在这疮痍人间。
  关于慕轩对于落旌的感觉,恐怕在这一章体现得很明显了。他怨怪她的不告而别,甚至一度憎恨到难以接受听到她的名字,当然,他更加恨的是家人与自己。但是在那些生出的怨责背后,是他对于当年病重少女的爱怜、担心与牵挂。他虽然怨怪落旌,但是更希望她依旧好好地在这个世上。
  下一章,就是你们心心念念的回国啦啦啦!!
  预告:
  “我在中国没有家,可是我的亲人我的同胞在那里。每一个中国人都应该站在这条战线上不能再逃避,也无法再逃避。”每一个中国人都无路可走,因为中国已经无路可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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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45章 chapter.45家国信仰
  1937年7月7日,日本侵略军向北平西南卢沟桥发动进攻, 制造了震惊中外的七七事变。七七事变的第二天, 中|共中央发布通电号召全中国军民团结起来抵抗日本的侵略。
  而后几天,蒋|介石发表庐山谈话, 确立准备抗战方针。八一三事件后,南方八省红军游击队改编为国民革命军陆军第四军, 标志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正式形成。
  与此同时, 美国马里兰州的一个小城市中,灯火辉煌的街道衬得街角的一个小门诊越发静幽起来。一身白大褂的诺尔曼举着输血器冲进门诊, 兴奋地说道:“嘿,落旌你快看!我新研制出来的输血器!只要把皮管连接在左右两臂的血管静脉上, 通过三通阀门连着注射器,抽拉针栓鲜血就会进入这容器, 再转动阀门, 血液便流入患者体内!这样的话,我们就算在条件简陋的情况下,也可以给病人输血了!”然而, 一大段话说完后, 他才发现自己并没有被注意到。
  此时, 落旌收回听诊器,对面前金发碧眼的胖女人无奈地说道:“史密斯太太, 如果你不能控制每日进食的热量,你的血压会一直下不去,这样的话, 心血管疾病会复发的。”
  “哦,李医生,我只是昨晚多吃了一份炸鸡而已。”史密斯太太委屈地看着落旌,手指比划道,“因为我实在是忍不住自己了。”
  落旌头疼地笑了起来:“医生如果遇到了不遵从医嘱的病人,哪怕医术再高明也无济于事,何况我并没有多少丰富经验。”虽然这样说,她还是开了一些药,将单子交给她,“记得以后要忌口了,少吃油炸食品,对你的身体没有好处的。”
  史密斯太太接过单子笑道:“就知道李你人好,记得如果我丈夫问起来,别告诉他。”
  落旌看着一脸幸福甜蜜的史密斯太太,笑得无奈:“好吧,可如果下次我再测量你的血压还是这样高时,我就不会再帮你保密了。”
  史密斯太太热情地给了她侧脸颊一个吻:“谢谢你亲爱的。”转身她便扭着浑圆的腰身和诺尔曼打了个招呼离开诊所。
  诺尔曼坐上桌子,继续兴致勃勃地给落旌展示着他的新发明:“哦,亲爱的落旌,别这样冷漠好吗?好不容易做出来的,我以为你会感兴趣的。”
  落旌捶着脖子,抬眼看着正发牢骚的诺尔曼,笑:“诺尔曼,我真不知道,如果你的学生看到他们的教授是这副样子,你建立的威信是不是就毁于一旦了?”
  因为东京帝国大学医学系的优秀成绩加上伍连德的人脉,落旌很快地被送进了霍普金斯大学读博士,并且在大学的周围找到了一家诊所当实习生。伍连德为她找到了借读家庭,恰好那一家老夫妻的儿子是霍普金斯大学里医学系的外科教授。不得不说,她在这里比在日本更加顺心,因为心无旁骛所以学医学得格外用心。
  “威信毁了可以再建,反正学生每年都不一样。哦,你在写什么?”诺尔曼凑过来,在学校的他和在外面的他完全是相反的人。在学校中,诺尔曼一丝不苟对学生的要求一向严厉著称,而到了外面他便是社交的一把好手,和大多数的外国人一样,都喜欢冒险和刺激。
  看清楚落旌在写什么东西后,诺尔曼惊讶地睁大眼,说道:“哦天哪,落旌你这是在向共产国际组织申请什么吗?”
  落旌笔尖一顿,等她抬起头时,目光平静而坚定:“我想向共产国际申请成为中国筹集运输药品的负责人。而且,我已经向红十字会报名加入中国前线的医疗队。等药品筹集完毕,我恐怕就要跟医疗队一起出发。”
  “你要去中国?”诺尔曼已经吃惊得说不出话来,“可是我记得,前几天的报纸还在报道中国正在和日本打仗打得水深火热,你这个时候孤身去的话,伍老师和你的家人知道吗?”
  落旌没说话,只是目光轻轻落在了一旁叠起的信件,而在信件最上面的则是华盛顿邮报,记录着美联社从东京发回的消息:
  远东战场在一夜之间从满洲转移到丰台(北平),军事形势已经超出常规,日本在中国的一个省驻扎了装备精良的七千部队,这已经清楚地表明日本怀有经济和领土的野心。而宪兵队的出发也第一次表示出南京的中国政府表已做好了与日本作战的准备。
  诺尔曼拿起那份报纸,示意说道:“落旌,你没当过战地医生,恐怕还不清楚当你一边救治伤员而飞机大炮就在你耳旁轰轰作响的那种感觉。当初伍老师把你安置在这里,不就是为了让你避开这种风险吗?”
  规避风险?落旌偏着头,杏眼里出现迷茫。是的,凭借着出色的能力、温柔的性格、出众的外貌,哪怕她是一个黄种人也在这里收获了一群朋友,她甚至已经具备移民的资格,甚至加入了共产国际成为了一名党员。
  可是那又怎样呢?每当夜深人静的时候,她觉得自己像一条快要干死的鱼,又像一只没有脚的荆棘鸟,挣扎在陌生的海滩与浅洼苟延残喘,彷徨在荒芜的世界里寻找最初的国度。诺尔曼见落旌沉默地拿起那几封信件,他抱着胳膊摇头,只觉得这个来自中国的姑娘想法有些天真。
  第一封是伍连德寄给她的,上面记录着卢沟桥事变的始末还有那片土地上的硝烟四起,字里行间透露出的疲惫让他告诉落旌准备带着家人前往马来西亚。他在信中写道,虽然已经同意建立统一战线,但人心不齐,中国始终都陷入在绝境之中。
  落旌平静地放下了第一封信,手指轻轻摩挲着第二封信的封面。
  第二封是君闲寄给她的,当统一战线建立后,国民党已经放弃了对他们的搜捕,并将游击队和他之前所在的二十八军改编为国民革命军新编第四军,他依旧跟着当初在黄埔讲武堂中认识的叶军长,让落旌在美国不要担心。
  落旌抿嘴,目光看向第三封信——那是百合子寄给她的,上面写道自从落旌走后,李经方日益咳血,而后来查出来竟是肺癌,但是临死前他依旧拒绝治疗。纸上皱巴巴的,看得出百合子写信时哭得多么伤心,她说父亲让她把他的尸身火化,送回到中国自有亲人为他安葬。李经方所留的遗嘱中有一份财产是给落旌的,也一并给落旌寄了过来。
  这一封信是三个月前落旌收到的,收到那日,她默默流了许久的泪,当眼泪流干之后她回信给百合子,上面写道:“百合子你应该为他高兴的。我记得当年曾问过大伯是否还想回去,他默了良久才对我说了一个想。生不能回去,死后长眠于故土,应是他的心愿。我现在有了收入尚无需这笔钱,你收好它,好好照顾你母亲。我一切安好。”
  将三封信重新整理好,落旌拉开抽屉把它们和之前收到的信件放在一起。
  “落旌?”诺尔曼伸出手在她面前晃了晃,“你在想什么?刚才我说的,你听清楚了吗?”
  落旌回过神来:“我在想,如果要回去的话,怎样走才能把药品送到安全的地方,毕竟现在中国的情况并不太好。但是前线又急需这批药品。”
  诺尔曼有些无语,他坐下来劝道:“落旌,你没上过前线你恐怕不知道,但我去过,那真的是一份以命换命的职业!我一个男人都快受不了那种血腥和绝望,何况你只是一个二十多岁的姑娘。你真的想清楚了吗?中国是什么样的,恐怕报纸上只是描述了冰上一角,留在美国至少你是安全的,一旦回去……你要面对的是什么样的国家,你真的清楚吗?”
  落旌眼神温柔,她从抽屉中拿出那厚厚一沓的信,笑容里带着难掩的骄傲:“我虽然没有见过真正的战场,但是我的弟弟在那里。他是一个军人,并且为了国家正在前线和敌人打仗。我在中国没有家,可是我的亲人我的同胞在那里。诺尔曼,中国现在已经建立了抗日统一战线,每一个中国人都应该站在这条战线上不能再逃避,也无法再逃避。”
  每一个中国人都无路可走,因为中国已经无路可退。
  落旌放下了那一沓信,重新拿起笔在申请书下签上了自己的名字。落旌看着一脸复杂的诺尔曼,明丽地笑起来:“诺尔曼,我很感谢你对我的关心,但是我的祖国正在面临危险与灾难。我当然知道我要面对的是疮痍的故土,更知道自己将面对是怎样凶残的敌人。可正是因为这样我才必须回去。中国需要战地医生,如果那些其他国家的医生能离开自己的国家与亲人去往中国,我又有什么理由去逃避?”
  落旌抿了抿嘴,拿起名单转身走了出去,她的脸上是自信的微笑、坚定的目光:“我们是医者,本就不该放弃任何一个病患,何况现在召唤我的,是我正饱受苦难的母亲与同胞。”
  纵使家国风云动荡遍地狼烟,可她还是始终还是要回到那片地方。
  不管是生与死、坚守或者灭亡。
  诺尔曼沉默地看了落旌良久,蓦地,他脸上绽开一个笑容,他抱着胳膊说道:“嗯好吧,听起来很热血又刺激,这样有意义的事情可比留在美国教书有趣多了,那么算我一个,就算是去冒一次险,可以吗”
  落旌回头一笑:“我没有理由拒绝。”
  于是很快地,当落旌和诺尔曼的申请书交上去。不久,一架飞机便从美国的上空,机翼划破长空,穿过大洋彼岸去向古老又战火绵延的东方。
  作者有话要说:  吼吼吼,你们心心念念的回国之路第三卷开启,你们准备带着小伙伴起飞了吗?
  诺尔曼是有原型,不过因为时间上的出入,我选择单独提炼这个人物。
  这一章的句子在真人版mv出现的还是很多,毕竟代表了本文的转折。
  说个有趣的小故事(诶,我废话好多啊),就是我妈在看这部小说看到第一卷的末尾也就是被冤枉的那一段时,她说她在地铁上哭得像个神经病。她表示,如果她是女主肯定不会再回来。那么,这一章,就是我想告诉大家,为什么伯父那么阻挠女主回国时,她却还是选择了回到中国。
  从李经方来说,他不想女主回中国,是因为他从父辈的角度来说,不想后辈如同他们那般背负着卖国贼的包袱。但是一如那句话,把怨怼层层剖开,他依旧眷恋着那个满目疮痍的国家。落旌很清楚他的想法,所以才会说生不能回去,死后长眠于故土,应是他的心愿。
  而从中国来说,就是内容提要的那句话:每一个中国人都无路可走,因为中国已经无路可退。
  纵使家国风云动荡遍地狼烟,可她还是始终还是要回到那片地方。
  不管是生与死、坚守或者灭亡。
  友情提醒:
  第三卷和第四卷的残酷程度恐怕不是第一卷和第二卷能够媲美的,不过剧情绝对不会拖沓,而且男女主只要在一起就会放糖(有可能裹着玻璃碴),能跟上的大家尽量跟吧。我想说的是,我所写出来的东西,只是历史冰冷血腥残酷与绝望的冰山一角。
  有多绝望,那便有多坚强。能看到这里的vip小仙女,真的可以去微博看下视频mv,是四个卷的总预告。
  ☆、第46章 chapter.46昔年旧人
  1937年11月,中国上海法租界。
  落旌跟在老林的身后, 一双杏眼打量着灯红酒绿的周遭一切, 忍不住皱眉问道:“林队长,上海不是已经沦陷了吗?为什么这里的歌舞厅还是像没事一样歌舞升平、夜夜笙箫?”
  林可胜是中国红十字救护队的队长, 也是接应共产国际志愿者的负责人。
  他似乎已经对这样的场面司空见惯,带着落旌小心地找了一个靠近角落与黑暗的位子坐下, 眼睛警惕地环视着四周, 嘴里低声说道:“这里是上海的英法租界,日本人哪怕把上海周围的地皮翻过来, 也不敢轻易动这里的外国人。外面炮火声天,可是这里丝毫影响不了这里的日常, 所以人们常常把上海这里称为‘孤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