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霍爷的狗滚出来
作者:
墨父 更新:2022-09-03 15:49 字数:3271
灯火敞明的酒吧,可不是什么好出处,因为灯光太清楚,那些上了年纪,或者长得丑,想来找快乐的家伙不能浑水摸鱼,只有灯光朦胧,才能带给人一种朦胧的美,仿若置身于山水之间,你看得见,却摸不着,吊人胃口,令人欲罢不能,在酒精的作用下,产生荷尔蒙。
现在凌岩是发自内心感谢这敞亮的灯光,让他看见眼前的少女,虽然她不施粉黛,可是她的美毋庸置疑。
女孩就在那里喝着酒,她或许称不上女孩了,因为没有哪个女孩像她一样,一杯一杯喝着酒,心中似乎有华不解的委屈,她的心藏得很深,凌岩赤裸裸的目光居然没有引起她丝毫的注意,她风姿绰约,在灯光之下,如同被雾遮掩,宛若洛水之畔的女神,冷艳无双,看似娇柔,实则坚强。
“欢乐聚,离别苦,就中更多痴儿女。”
“秋风清,秋月明,落叶聚还散,寒鸦栖复惊。相似相见知何日,此时此夜难为情。”
“爱是抢不来的,也是勉强不来的,爱在爱其中,在爱中亡。”
“风陵渡口一相遇,一见杨过误终身。”
凌岩心中颇受感慨,一连说了数句喜爱的诗文,这是他最爱的诗文,可是他觉得这远远不够,他喝了酒,脑子却昏昏沉沉,他想要用最后的记忆将女孩最美的一面深深烙印在脑海中,如果将来他还有机会,他一定要找到她,告诉她,自己想要跟她在一起,一生一世一辈子,永远不分离。
他手机就在兜里,可是他没有拿出来,他想要留一份念想,手机拍出来的图片固然可以让他日夜思念,但他希望自己心里的记忆能随着时间念想愈加完美,而不是空对着冰冷的手机屏幕发呆。
凌岩的眼神至始至终都没有离开过少女,他喝醉了,可自己的心已然炽烈如火,在熊熊燃烧,不曾停歇。
眼中的火焰在跳动,口里的酒喝得越多,就愈让他难受,突然间,他动了,因为眼前的少女起身了,在无形之间,她的一举一动都牵扯着他的心。
她稍微退了一步,这一退,瞬间就让凌岩的心停了半拍,他终于看清了少女的真容,比鲜花还娇美,即便是传说中的仙子也不如她。
外面传来纷乱的脚步声,几个一身痞气的青年走了进来,口中叫囔着,“妈的,老板呢?滚出来。”
凌岩不悦,不过他的目光没有离开过少女,嫉恶如仇的他只想珍惜娇艳的美人,其他的一切就让它随风而逝吧!
“你们好,怎么有什么事情吗?需要喝酒吗?今日酒水免费。”从心走了出来,露出黑人特有,且看起来人畜无害的笑容。
岂不知这种笑容在那些混混眼中,变成了他们眼中嚣张跋扈的本钱,他们看见从心时,还有些害怕,毕竟那是高大的黑人,像他们这种每日耍横讨生活的,最重要的事情就是要学会察言观色,见到眼前黑人一副老实本分的样子,他们的心顿时有了底。
“哼,好大的胆子,你知道这里是谁罩着的吗?这里是霍爷罩着的。”
“在这里开酒吧,居然不跟我们霍爷打声招呼,你个黑毛驴子想死是不是?”
外免一共进来了五名混混,他们尽量摆出一副穷凶极恶的样子,其实最高的不过一米七,比起两米多的从心跟小孩无异。
从心却不想跟他们计较,傻愣地点点头,用字正腔圆的中文答道,“你们等等哈,我这就去取!”
那五人露出胜利的笑容,他们转而在酒吧中转悠,酒吧的装修中规中矩,他们却看得直皱眉头。
“黑人真是蠢,这种酒吧能挣钱才有鬼,连个炮都不能约。”一名混混看到墙上贴着禁烟标志,讥讽一笑。
“黑人有脑子才怪,把店开在巷子里,要不是我们眼尖,恐怕都不知道这里是个酒吧,你还指望有女的……”
一名混混正在讥笑,忽然间,他停止了,酒吧中的人本来就不多,一目了然,除了凌岩之外,就只有那女孩了,一名长得好看的美女不管在何时何地都能在第一时间吸引人的目光。
“嗨,你好呀,美女!”那名混混已经走了上去。
凌岩愤怒地起身,几个跨步就来到他的身侧,二话不说就抬腿一踢。
混混猝不及防,如同炮弹一样砸在墙上。
“你干什么?”其他几人惊了,冲着凌岩喝道。
“干你!”凌岩回道。
他从来不问候别人父母,他只骂自己的父母,毕竟出了娘胎就没见过自己的父母,有什么不能骂的?他见过许多人,救过许多人,有些人当混混是迫不得已,有些人当混混天性就是如此。
四人见此,都表示愤懑,冲了上来,可他们哪是凌岩的对手?凌岩一开始就不把他们放在眼里,他之所以不理会他们,是因为从心他不理会,他是这家店的老板,自己是客人,也没什么好说的,可是他们居然要打自己梦中情人的主意,这还能忍?
三拳两脚间,那四人也倒下了,凌岩没有下死手,他给他们留了还能活动的能力,在自己心爱的女人面前,他要学会克制,这是他兄长说的,不然会被女神厌恶。
“你没事吧?”凌岩揍完他们,回身看了少女一眼,希望能从她的眼神中看到其他不一样的神情。
女孩终于看了下他,嘴角一勾,那是凌岩见过最好看的笑容,“多管闲事!”朱唇轻启,明眸的丽眸投给凌岩一个白眼,当着他的面离去。
凌岩愣在原地,脸上带着傻笑,她居然跟自己说话了?这是他内心当中唯一的声音。
“真可爱!”绰约的身姿从自己身边走过,像风一样,带起阵阵香风,他贪婪地吸了几口,想瘾君子吸着毒。
他不知道这是不是自己最后一次见到他,像他们这种职业,本来就是在刀尖上舔血,过了今天,不知明天会怎样,应该及时行乐。
他的那几位兄弟也确实是及时行乐,凡是看到年轻貌美的女子,都会拉来一夜春宵,花钱如流水。
他们享受着万人敬仰的生活,出手阔绰,本事超群,像他同龄的兄弟之中,只有他是异类,居然还是一个处男,说出去只怕让人贻笑大方。
凌岩跟他们不一样,他受过许多致命的伤,却都没有死,这不仅仅是他命硬,也不是他医术高超,高强的医者能治世人,却不能自医,而是他不会死。
所以他要留着第一次,留给第一个让自己动心的女孩,当年曾有过那么一名女孩,可随着时间流逝,怕早忘了自己。
少女离开了,凌岩很想跟着她走,可是他不能,毕竟自己还有那个该死的任务。
“妈的,人和人之间的差距怎么就这么大呢?”想起某位刁蛮任性,不会配合工作的大小姐,凌岩就感到自己的脑袋痛,随时随地都有可能会炸裂,自己究竟做错了什么?居然会摊上这种活,即便他被组织故意遮掩,以自己的能力弄一两件事情做还是没问题的。
“咦?怎么都倒了?”从心走了出来,手里拿着一把大砍刀。
“我帮你解决的,你怎么带一把刀出来?”凌岩问道。
“当然是把他们砍死了,这里不能用枪,只能用刀了。”从心说得理所当然,憨厚的脸上露出一丝笑容,“谢谢你了兄弟,我没料到这里还会有人来打劫我,这些人绝对不能容忍,只要你答应了第一次,就会有第二第三次,必须要给他们一个沉重的教训才行,比如说把他们的手脚都卸了。”
“你说得是,这些家伙就是不能容忍,有手有脚,却做着无赖的活,必须要给他们一点深深的教训才行。”
凌岩心中对从心刮目相看,他最喜欢有血腥的人,跟这种人做朋友,吃不了什么亏的,反而是那种表面笑嘻嘻,可是暗地里两面三刀的家伙,是最让人头痛的。
“你放心吧,以后不会有什么混混敢来烦你了。”
说着,凌岩走到外面,冲着安静的巷子喊了一声,“霍爷养的狗,立马给我滚出来,不然我不帮你们霍爷治病了。”
他的声音在这里显得十分刺耳,而且出言不逊,藏身在其他地方的人听到这般嚣张话语,个个脸色铁青。
“妈的,这个小子活腻了是吗?”一名身穿黑色休闲服的男子灭掉嘴中的烟,恶狠狠地盯着凌岩所在的方向。
“他怎么发现我们的?”
“是呀,这家伙怎么知道我们在这里的?”
有人则想到更为高深的问题,他们都是霍爷手中数一数二的高手,擅长潜行,而且不是跟踪,自从凌岩从俱乐部出来的那一刻,霍爷的人就盯上了他,作为枫叶市地下的老大,小弟自然是不计可数,每个地点都有人把守,只要凌岩到了一个地方,先前跟踪他的人马上就会撤走,换成早已守候的人。
他们在这里已有一段时间,一直盯着凌岩都没有什么异常,这小子怎么会知道他们在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