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河山 第184节
作者:饭团桃子控      更新:2022-10-03 01:38      字数:3945
  长孙二郎凑到了跟前,朝着那郑铎看去,只见他鼻子是鼻子,眼睛是眼睛,并非是什么三头六臂的仙人,将心一横,伸过手去,对着那郑铎摸了一把。
  郑铎老归老,身手却是不减,被人这么一碰,下意识的便转过身去,一把扭住了长孙二郎的手。
  他老脸发红,看了看长孙二郎,又看了看段怡,眼睛里能喷出火来!
  这段家军,都是什么奇葩,他万万没有想到,自己花甲之年,还能像大姑娘一样,接连被恶霸非礼!
  “简直可耻!”
  长孙二郎疼得嗷嗷叫,“谁可耻了!你这老儿,想到哪里去了!我这是沾沾福气!沾沾福气!去那大庙里,摸摸佛脚!瞧见人家状元郎墙上刻着的福字,上前贴个脸,这不是常有之事?”
  长孙二郎想着上回打架劈叉的悲惨经历,见郑铎扭着他的手,灵机一动,艰难的用手指又摸了摸。
  郑铎一时无语。
  他将手一松,哼了一声,站在了原地。
  长孙二郎眸光一闪,嘿嘿一笑,快速的又挨了一下郑铎的衣袖,郑铎正要呵斥,就瞧见那长孙二郎身后,不知道何时排起了长队,一个个段家军们,伸长了脖子,跃跃欲试。
  他倒吸了一口凉气,气恼的抓起锄头,朝着那关口一轰。
  周围的人,都激动了起来,就他这么一击,那蓝田关关口,一下子出现了一个大洞……
  郑铎僵硬在了原地。
  他神色复杂的看向了段怡,“从前真没有这么神。”
  便是捡钱,其实也就是捡到铜子儿。
  那什么天大雷劈之事,他活了六十载,此前也只出现过一次,便被传得神乎其神的,但其实当真只是偶然之事,要不然的话,他也不会身受重伤,脱离了北关。
  到处寻找良医,寻到剑南道祈郎中那里去了。
  这下子,他便是跳进黄河都洗不清了。
  他想着,就瞧见段怡目光炯炯的看着他的双手。
  郑铎忍不住将手往后缩了缩,可还没有等他缩回去,便被段怡一把拉住了,“咱们去打京都!你拿着锄头,在那京都墙角一挖,会不会塌?”
  第三一七章 燕王沈青安
  “自是不会,那是王都。”
  郑铎说着,肃然起敬。
  大周朝的王都,乃是一座古城,往前数去,不知道换了多少国姓,这座城池外的护城河里,亦是不知道沉淀了多少王侯将相的鲜血。
  有了一个能看得穿的豁口,蓝田军将士们,亦是士气高涨了几分,吭哧吭哧的挖了起来。
  段怡将手中的水袋递给了郑铎,朝着一旁硕果仅存的一颗大树下走去。
  郑铎瞧着身前虎视眈眈的长孙二郎,头皮一麻,快步的跟随着段怡而去。
  他抿了抿嘴唇,犹疑了片刻,说道,“即便如今老夫已经成了你的降将,但是先前我说过的话,也不会收回来。”
  “王都就是王都,沈青安自身实力非凡。且手下兵力,远非你们一道之地所能比拟的。”
  郑铎说着,颇为唏嘘。
  “周天子有禁卫军,崔子更有玄应军,沈青安藏了一支军队,名叫银影。”
  他说着,想起了段怡的父亲,沉默了一会儿,在一旁的青石头上坐了下来。
  “银影人数不多,但是个个武艺高强,随便哪一个人拿出来,都可军中为将。你在襄阳城遇到的田楚英,便只不过是银影中普通的一人罢了。”
  段怡听到这里,神色认真起来。
  她同田楚英对战过,那人功夫不弱,可以说同她在伯仲之间,即便她的武功一日千里,再回过头去,她觉得自己能够轻松杀死田楚英。
  可若是银影当中的每一个人,都是田楚英的程度,那就当真是难缠了。
  “将军可知晓,那沈青安为何要背叛陈鹤清,又同我父亲段思贤有何过节?”
  郑铎摇了摇头,“说来惭愧,老夫也是近年方才知晓,原来沈青安从前乃是郑王旧部,同你父亲师出同门,他们之间有什么过节,我是不知。”
  郑铎顿了顿说道,“不过老夫从前一直镇守北关,在沈青安很小的时候,便认识他了。”
  “你年纪小,只知大周同北蛮不睦,常年征战。可早些年中原强势,北蛮之地十分贫瘠,需要中原的粮草丝绸。曾经我们也送公主和亲,互相开市,过过一段蜜里调油的日子。”
  “那会儿在北关,两族通婚并非是个稀奇事。”
  段怡惊讶的睁大了眼睛,“所以沈青安便是两族通婚的结果?”
  郑铎点了点头,“他的父亲,当时也算是京都有头有脸的人物,当时是去北关镀金的,便在那里结识了沈青安的母亲。我认识他的时候,两国已经开战。”
  “沈青安的父亲回了京都,却是将他拉在了那里。北蛮入侵城中,杀了不少平民百姓。”
  “边城的人都群情激愤,几乎是见到北人便杀。沈青安的母亲也被杀死了,我们赶到的时候,他被吊起来示众,险些丢了性命。”
  “我们救下了他,他伤好了之后,便离开了边关,不知所踪了。”
  段怡想着,十有八九,沈青安离开边城,入了江湖。然后在江湖中遇到了贵人,也就是段思贤的师父。那老师父带着沈青安,一起投到了郑王麾下。
  看来那老师父挑人,倒是有些共同的特点。
  选的都是疯批世家子,一个个身世曲折得像是山路十八弯似的。
  “说起来,他也是个可怜人”,郑铎说着,思绪又跳跃到了现在。
  “后来见到他的时候,他是朝廷派给我的副将,同我一道镇守北关。周遭的人,好似都不知晓他的身世,我并非多嘴之人,又看中他身上有大才,从未透露过半个字。”
  “起初我还担心,他身上有北人的血,怕是未必对我大周忠心。可他一直都兢兢业业的,除了杀敌手段残暴之外,并未有过任何逾矩之举。”
  “老夫伤了腿,离开北关之时,他便接替了我,成为一方大将。”
  郑铎说着,有些唏嘘,“老夫也没有想到,再后来见到他的时候,他已经是燕王了。”
  “我同沈青安渊源深厚,虽然并不赞同他的血腥手段,但是那陈鹤清又有什么好的呢?他同样屠城之主,并非明君。”
  郑铎的话语音未尽。
  但段怡却是十分明白他的意思,左右是要选择一个主君。一个是臭鱼,一个是烂虾,没有什么本质的区别,选一个有交集的熟人,乃是人之常情。
  他说着,又自嘲的摇了摇头。
  “这人年纪大了,总是啰嗦,说话也说不到重点。那沈青安的过往,我同将军说来有何用?原本是要说那京都的军力布防。”
  “那禁军统领,名叫尉迟案,使的乃是大关刀,此人有勇有谋,是不可多得的将帅之才。起初周天子还在的时候,尉迟案是禁军统领,如今换了沈青安坐天下,他还是禁军统领。”
  不等段怡往深里琢磨。
  那郑铎又说起了银影军,“银影军是燕王嫡系,比禁卫军更加得到他的信赖。”
  段怡点了点头,“那其中可有一个名叫谷雨的刺客?”
  郑铎一愣,“沈青安手底下有六员猛将,平日里领军作战。谷雨不在六人当中,被称作是隐形的第七人。那人杀人如麻,京都都在流传,若是朝堂之上,有人对燕王不敬。”
  “那么到了夜里,谷雨便会登门,收割人性命。”
  他一顿,询问道,“主公可是在襄阳城中,见到过谷雨?”
  段怡点了点头,“沈青安派他去监视田楚英,我同谷雨有私仇,下次见面,乃是不是你死便是我亡的局面。郑老将军不必理会这个,继续说那六员猛将即可。”
  “那六个人,京都人闻风丧胆。那头一个,名叫荆玉,是个白面书生,擅长使用的兵器,乃是一杆竹笛……”
  郑铎说到一半,却是话锋一转,又道,“说到这荆玉,就不得回过头来说我先前说的话,这一回那陈鹤清必败无疑。别看他如今围城,好似十分的嚣张。”
  “可是”,郑铎说着,神色认真起来。
  “主公若是信我,便晚一些攻城,离那陈鹤清远一些。不出三日,他们便要出大问题了。”
  “什么问题?那姓荆的有何古怪之处?”
  段怡来了兴致,这田楚英当初搞什么四虎将,十有八九,便是在模仿他的师父呢!
  第三一八章 邪性吹笛人
  有了郑铎在,众人十分顺利的开出了路来,从段怡攻打蓝田关,到他们在京郊附近安营扎寨,不过也就是过了一日功夫而已。
  段怡骑在马上,寻了一处高地,远瞭着京都。
  微风吹着她的长发飞扬,段怡握紧了手中的长枪,“这京都光是瞧上一眼,都让人热血沸腾,想要将它收入囊中。”
  “主公气概,天下男儿皆不如,说起来惭愧,某头一次来这京都复命,被这皇城压迫得抬不起头来,都不敢直视那城门上的大字”,郑铎甩了甩自己的软糯的下巴,躬了躬身子,认真的说道。
  一旁的苏筠一听,顿时不服气了。
  “程穹你还说我是佞臣!瞅瞅我这不就被比下去了!”
  程穹瞥了一眼郑铎,话说这老头儿阵前说话掷地有声,瞧着亦是铁骨铮铮。
  却是不想,不过一日的功夫,便快速的融入了这段家军,拍起马屁来,那叫一个不动声色。
  段怡听着,朝着苏筠笑道,“输了吧?老郑是谁?那是能把沈青安夸成救国英雄,一代明君的人!”
  郑铎清了清嗓子,老脸微微一红。
  这京都乃是一座四方城,每一方都有三个城门,唯一那北面,多出了一道重玄门来。
  如今这京都就像是一座孤堡,那五皇子陈鹤清,领着新周军,将这十三道城门,围了个水泄不通。那密密麻麻的军队,远远看去,就像是数不清的蚂蚁,像是要齐心协力的抬走这块肥肉。
  段怡的段家军,崔子更的玄应军,还是苏王爷的苏家军,以及那陇右节度使西北王李,皆是不远不近的默默扎了营帐,既不出手,亦不退后,就这么观望着。
  像是随时都要围拢上去,啃食尸体的野兽。
  段怡瞧着,不由得感叹出声,“这天下一半的人,都往京都来了吧!”
  郑铎见她没有揪着那溜须拍马的话题不放,抬手指了指城楼,“那城楼之上站着的,便是先前老朽同主公未说完的,银影军中最厉害的六人之一的荆玉。”
  众人循着他手指的方向看去,只见一个一身白色儒服,戴着小帽的文弱书生,缓缓地走了出来,他的手中拿着一杆碧绿碧绿的竹笛,看上去仿佛就要羽化登仙。
  因为距离略有些远的缘故,那荆玉的脸,像是被蒙上了一层薄纱似的,叫人看不清楚,平白的增添了几分神秘感。
  那荆玉一露面,先前还无精打采的陈鹤清部下们,瞬间沸腾了起来。
  有个五大三粗的汉子,立马叫骂起来,“快来叫我们瞅瞅,这娘娘腔又跑出来了,这回要做什么,是在那城楼之上,给爷儿们跳个舞,还是弹个琴啊!”
  “就这种一只手就能掐死的白斩鸡,应该送到那襄阳城去,给那姓段的女大王当压寨相公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