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章
作者:
法医秦明 更新:2024-03-31 15:51 字数:1889
警方由此判断,经济困难是马才自杀坠楼的动机。
开始,亲朋好友们是在围攻医院,理由是医院没有人性,认钱不认命,一条活生生的人命就给逼没了,为什么医院就不能垫付医药费呢?
在维持医院秩序的过程中,一名没有经验的小警察为医院打抱不平,说了一句:你们怪医院不垫付医药费?为什么你们之中就没有一个人为他垫付医药费呢?
就这一句话,矛盾点从医院转变到了公安。
家属们的话锋一转,不再提医院垫付医药费的事儿了,转而开始质疑案件性质的判定。
一定是他的公司不想报销医药费派人把他弄死了!
一定是他得罪了什么人被弄死了,我刚才还听说他谈了个女朋友,肯定是那女的谋财害命!
就是啊,不然他一个有工作的人,怎么会一分钱存款都没有?肯定是被骗没了!。
就这样,家属们你一言我一语,给马才的死编造出了一百多种可能性。
既然事情闹得这么大,省厅勘查组自然责无旁贷。所以我们在从汀棠市赶回来之后,几乎没有休息,直接赶去了五十公里之外的龙东县。
对于接受这个案子我的心里是充满了抵触的。这个案子,和几天前督察找我喝茶的那个案子,谜之相似。我知道,不管我如何尽心尽力地工作,承担被状告的风险的概率是一样的。因为有些人尊重生命的方式,是替他捏造故事,而不是为了还原真相。
我们在殡仪馆苦等了十个小时,政府终于做通了家属的工作。十几名家属代表气势汹汹地涌进了龙东县公安局法医解剖室里。
法律规定,只能有两名家属代表见证解剖。大宝慌忙地说。
这一说不要紧,直接激怒了家属。
别给我扯没用的。一名男子怒目圆瞪地说,你给我解释一下,尸体都没检验,你们是怎么排除他杀的?
所有非正常死亡,技术部门都要到场现场勘查和进行尸表检验。现场勘查和尸表检验确定是刑事案件,或是不能确定案件性质但发现疑点的,不管家属同意不同意,公安机关有权决定解剖并通知家属到场,家属不到场的在笔录中注明。现场勘查和尸表检验确定不是刑事案件或未发现疑点的,如果家属提出异议和解剖申请,也要进行解剖。尸体解剖两三个小时就能完成,大多可以明确死因。如果尸体解剖不能直接明确死因,或者死因比较复杂的,要进行毒物检验、法医组织病理学检验等辅助检验。我见得多了,解释起来也就得心应手。
你在岔话题吗?家属没有听懂,说,我就问你们是怎么排除他杀的。
从调查情况来看,在病房里,不具备杀人现场条件,死者也没有明显的社会矛盾关系。我说,从现场勘查来看,窗户的窗台上只有死者的鞋印,从尸表检验来看,符合高坠伤特征,这就足以排除他杀了。尸体解剖是为了进一步明确死因,打消你们的疑虑。
还高坠?高坠后背有那么多伤?一名女子边哭边喊,是没有眼泪的那种哭。
那不是伤,是尸斑。我说。
还尸斑,你怎么不说是染色的?一名知识分子模样的人说。
您可以上网搜索一下。我不知道该怎么解释。
那你告诉我,高坠还能不脑浆四溅、血液四溅吗?另一个女子扶着刚才大哭的女子说。
现场有无脑浆、血液,要看颅骨有无严重骨折、体表有无皮肤裂口以及裂口的大小。我自信可以接住任何招数。
尸斑是在身体下侧,他掉下来是俯卧的,为什么尸斑在背后?不应该是在肚子上吗?知识分子搜索完了网页说。
您把词条儿看完了再说嘛。尸斑分坠积期、扩散器和浸润期。在死后十二小时内属于坠积期,此时尸斑不稳定,尸体体位变动后会重新在新的低下未受压处形成。也就是说在死后十二小时内变为仰卧,就会在腰背、臀处重新形成。大宝急着说。
他跳下来了还能动吗?一名家属说,真是说假话不眨眼啊!你们不怕遭报应吗?
我咬了咬牙,忍住了自己的情绪,继续说:死亡后,不是立即被发现,然后就变成仰卧位送殡仪馆了吗?而且,你不会以为所有高坠下来的尸体都立即死亡吧?死者是从四楼下来的,这个高度,有很多案例都是没有立即死亡,可能会有小幅度的体位变化。
你们还让我们解剖吗?大宝说,只能留两个人在里面哈。
这个解剖进行得非常困难,一边解剖还要一边去解释每一处尸体现象和损伤。但我知道,即便是这么细致地解释,依旧不可能终止家属无休止的问题。
解剖结束了,我们在一片质疑声中离开了殡仪馆。
他为什么自杀?
跳楼那么疼,他为什么不去上吊?
他的存款哪里去了?
到了专案组,我们把尸检情况进行了通报。
高坠多见于意外和自杀,罕见于他杀。大宝说。
我挥挥手说:这个只是概率学上的说法,这个案子更多的是通过现场勘查和尸体检验,才锁死了自杀这个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