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7节
作者:大河东流      更新:2022-08-26 14:04      字数:4039
  “好吧,不难过了,咱们回家了。”
  轻而易举的,爸爸就被小棉袄这一句话给安慰了,抱住她,站了起来。
  俞向安牵着林亦泓的手,两个人一起往门口边上的自行车车棚走去。
  他们的自行车都在那里放着,而且他们的自行车后座上都有一个小孩专座,专门找人打了一个藤椅,方便小孩坐在上面。
  然后夫妻两个一人带着一个,骑着自行车回去了。
  这是一天当中两个小朋友很喜欢的时刻,坐在自行车上,感受着风从身边吹过,他们在后面欢乐的大呼小叫,不管多少回都不会腻。
  回到了家,小棉袄率先冲着冰箱走去哪拍了拍冰箱门,用力一拉,拉开了,然后就用她期盼的眼睛看着林川柏。
  “吃冰。”
  林川柏点了点她的小鼻子,“不行,这个太凉了,你忘了你拉肚子的事了吗。”
  林亦泓也想吃,听了忙道,“我没有,我吃!”
  俞向安在冰箱里放了很多好吃的,这其中就有她做的绿豆棒冰奶冰等等,夏天还有现在这种秋老虎散发着威力的季节,冰箱就是神器。
  两个小家伙一看到就惦记着。
  林川柏拍了拍他的头,“妹妹不能吃你一个人吃你好意思吗?而且你昨天刚吃了,今天不行。”
  俞向安听到了,“你发来柜子最下面,那里用井水盛放着一些绿豆沙,你拿出来给他们一人一小碗,他们两个不是饿了吗,你把冰箱上面的饼干拿出来,不过他们两个不能吃多了,一人就吃两片。”吃多了正餐就该吃不下了。
  一听到有绿豆沙,林亦宁欢呼了一声,用她萌萌的小奶音看着爸爸,有一些迫不及待,“我要吃绿豆沙,我要吃饼干。”
  “好,爸爸给你拿,你们都先洗个手,别忘了,洗干净手才可以吃东西。”
  他带他们洗了手,拿出饼干,还有绿豆沙,喂他们。
  他们年纪还小,让他们自己动手的话,吃这种汤汤水水的东西很容易弄脏衣服。
  俞向安在厨房里打开柜子,看着里面的面条和米粉,问他们,“你们想吃面条还是想吃米粉?”
  林亦泓:“面条!”
  哥哥这么回答,林亦宁也跟着喊,“面条!”
  “那就吃面条吧。”两个小的做决定了,林川柏吃什么都行。
  俞向安就拿出一把面来,做个凉面吧,这天气,真不想吃热的东西。
  把他们两个喂完了绿豆沙,林川柏进来帮忙,不过现在这也不费多少功夫,没有他帮得上忙的地方,他又跑出去,带着两个小的拿积木,在角落里堆积木玩。
  林亦泓很喜欢堆积木,尤其是堆房子,“爸爸,你看,大房子。”
  林亦宁,“哥哥,房子!”她欢乐的拍手,很捧场。
  林亦泓看她这样,推倒了重来,“妹妹,看车!”
  有伴就是好,不用大人时刻陪着,他们两个就能玩到一起去。
  林川柏拿出了报纸,看看今天报纸上写了什么。
  等到俞向安端着一锅面出来,他们两个立刻放开了手上的积木,好吃的来了!
  一口下肚,“妈妈,好吃!”
  小棉袄日常的夸赞着。
  还有什么比听到真心的赞美更让厨师高兴?
  俞向安低头亲了她一口。
  “谢谢,妈妈会继续努力做得更好吃的。”
  一家人正其乐融融的吃着晚饭,林杜仲突然跑了过来,眼眶发红,抓住林川柏的手,声音哽咽,“川柏,刚刚你爸那边有人打电话过来,说出了事故,你爸受了重伤,医生说可能救不过来,你快收拾东西,然后叫上你姐,我们一起过去!你爸,都还没亲眼看过的这几个孙子。”话到最后,他老泪纵横,难道,他要白发人送黑发人了吗。
  第五十四章
  火车哐哐的前进, 在这个车厢里一共有六张床位,现在五张是他们的。
  五个人去那么远的地方,不买一张卧铺票, 去到都要折腾掉半条命。
  林厚朴的级别够,加上出了这种情况, 对方把票准备好, 不用他们操心票的问题。
  他们是抱着可能是去见他最后一面, 更大的可能是最后一面都赶不上,去参加他的葬礼的心理准备去的,所以两个孩子年纪不大, 不适合长途奔波也带上了, 出门凡是带小孩子,那准备的东西就没有少的。
  光是他们的东西就收拾了两个大袋子。
  元元也跟来了,林云苓不想他以后长大了, 对这个外公一点印象都没有。
  上了车厢,找到位置, 把东西放好, 大家都很沉默。
  也就只有小孩子不懂得那么多,可以无忧无虑、放心的呼呼大睡, 过了那股新鲜劲以后,双胞胎就睡着了, 各自靠在爸妈的怀里,那小呼噜打的, 不用看就知道他们睡得很熟。
  最下面的那张床铺肯定是给林杜仲的, 他年纪大了,爬上爬下不方便,林川柏在他上面, 床铺位在中间,俞向安在最上面。
  对面那边的最下面是一个中年男子,他穿着中山装,带着公文包,看着像是出差的,他上面是傅和启,再上面就是林云苓。
  中年男子比他们上车都要早,他们一家人来到的时候,他还惊了下,感觉他们这一家人不简单,一下子五张卧铺票,一般人谁拿得出来?
  难不成是哪个大领导的家人,不然哪来的这么大的场面,现在这时候的卧铺票不到一定级别根本买不到,这一出手就是五张。
  能不让人惊奇吗?
  他就想要好好说几句,或许就是一个人脉,但是他们都不说话,放好行礼之后,就坐在铺位上面发呆。
  他看着对面的大爷,靠在床上发呆,喊了一句,“这位同志,你们是要去哪啊?我要去通城。”
  林杜仲眨了下眼睛,回过神来,从知道到上车已经过去了一段时间,他的心思已经比较平稳了,但是心里还是七上八下的。
  听到有人搭话,他强打起精神,“我们是要去秦城的。”
  “要去秦城啊,那还真是巧了,我比你们早两个站下车,就比你们早半天下。”
  俞向安他们过去秦城,途中要转车,不出意外的话,要坐五天的火车,那这中年男人他就要四天多。
  现在火车很经常出现晚点的情况,像这种长途火车,这个站点晚点半小时,那个站点说晚点一小时,最后到达迟个半天不是什么罕见的事。
  林杜仲扯了扯嘴角:“那我们要在这里作伴好几天了。”
  这也是好事,看着对方是个体面人,那这样相处起来就不太累。
  “你们这是要去探亲吗?看着你们不像是去工作的啊。”看这拖家带口,有老有小的样子,就不像是出差。
  林杜仲苦笑了下,“我们是去看病的啊,希望我们去到还能看病吧。”
  这话说的中年男人心里一惊,这话里的意思,就是那边情况不大好了,所以他们去看病这种晦气的事儿都变成了希望,他叹息了一声,“大爷你别太上火,吉人有天相,他不会出事。”
  “希望吧,别让我这把年纪还白发人送黑发人。”这话说的让人无限唏嘘。
  上了年纪的人最怕这种情况。
  虽然这个儿子长年累月都见不着,但是有通信啊,哪怕是见不着,知道他在那边过得好,他心里也是安稳的,但是现在却是出事了。
  他这心哪里还安稳的下来。
  中年男人怔了一下,“原来是你儿子啊。”
  也不知道是哪一句话,或许是他那句白发人送黑发人勾起了他的伤心事吧,他扭头把视线望向了窗外,看着匀速退后的景象,目光有些发散,“我有个儿子进了部队当军人,他自小就崇拜军人,后来如愿被选上去了,我们全家都为他骄傲,他去到也很争气,拿了不少荣誉,不过,有一次,他没挺过去。”他从自己衣服的内袋里拿出一个徽章,仔细的擦了擦。
  “他就这么走了,让我和他妈白发人送黑发人。”
  除了睡着的小孩,全部人都看了过去。
  林杜仲眨了眨眼睛,把眼睛里的湿意去掉,看他的目光立刻亲近了很多,同是天涯沦落人。
  他们虽然不认识,来自不同的地方,但是在这一刻,他们是互相理解的。
  他们都是父亲。
  林川柏抱着林亦泓的手微微紧了紧。
  这个听话乖巧起来,恨不得把心肝都给他,魔鬼起来恨不得吊起来用竹条抽打的小子,也是他的儿子,他的身份也是一个父亲,如果替代进去,他以后要承受这样的丧子之痛……只是这样稍微假设一下,他就觉得心脏抽搐,虽然说不应该干涉孩子的自由,但是他真的不希望他进部队。
  不过以后的部队,总体比较和平,安全率应该比现在要好不少,那时候科技发达,武器也发达,不用人拿着冷兵器跟人搏杀,但是只要是当军人,就是有危险的。
  所以哪怕是在比较安全的情况下,他都不希望他去做这种危险的工作。
  至于说现在为了林厚朴感到多么的感伤,原主对这爸妈都没多少感情了,更别说他这个外来户。
  跟林杜仲相处起来的感情相比,差远了。
  林云苓的感情就复杂得多。
  他们三个在爸妈身边的时候很少,小的时候,他们被爸妈放在部队里的托儿班,就是一些军嫂统一看孩子的地方,爸妈是长期缺席他们生活的。
  然后他们的年纪大了一些之后,他们到了爷爷的身边。
  算一算,上一次见到他们是什么时候?是他们离婚的时候,一转眼,已经过去这么久了。
  已经过去六七年了。
  她的儿子他们做外公外婆的都没看过,都是大忙人,还是别人说不出什么抱怨的话的大忙人。
  听着下面爷爷和有缘人你一句我一句的说话,林云苓的目光飘向了正对面,她的正对面是弟妹,她靠在壁上,侄女靠在她怀里,她用一只手掩住她的耳朵,这是担心他们的说话声吵醒了她吧。
  她低着头,她看不到她的眼睛,但是她的动作很轻柔。
  不仅仅是她儿子他们没见过,弟妹的这两个孩子他们也没有见过。
  只是寄了照片过去,大哥的孩子也同样,他们三个是散养的,全都不在他们身边长大,如果没有意外,他身边长大的就只有他和后妈生的小弟。
  想到那个后妈,林云苓的嘴角有些讽刺。
  如果她爸就这么去了,没有挺过来,不知道她会不会觉得自己亏了。她当初嫁给他的时候,才二十多岁,现在也还不满三十。
  爸和妈到底是先感情破裂,然后和她在一起,还是先在一起再感情破裂离婚的。
  除了他们三个当事人,谁也不知道。
  她以前认为后面这种可能性很大。
  但是她妈也很快就结婚了,快的简直像是在打擂台。
  分别嫁娶,分别生子。
  她以为就这么过了,她没有想到,他们会收到那么一个电话,他不是已经转业了吗?